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符合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1)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当于用人单位聘用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其他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取得相应学历。
(2)对于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其他资格条件,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具备相应资格条件。
具体招聘计划及要求详见《鹤壁市2024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条件说明
1.“年龄”表述中的“*年1月1日以后出生”和“学历”表述的“及以上”均包括“含”。
2.条件设定中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业目录与研究生专业目录不一致的同类专业,可视为相近专业报考。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4年6月14日,在鹤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发布《鹤壁市2024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公告》。
(二)报名
报名工作分别由两县卫生健康委组织实施。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日至7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2、报名地点:浚县卫生健康委(联系电话0392-5506930)、淇县卫生健康委(联系电话0392-7171357)。
3、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考者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本人近期同版正面免冠一寸彩照4张(素颜照,不得美容)。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本人的学生证和所在院校出具的报考推荐证明(应载明在读学历层次、所学专业等);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还须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职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报考者需填写《鹤壁市2024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表格需打印一式3份(请上传电子照片),具体要求参见表格下方备注。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
(4)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领取准考证
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结合两县要求)持有效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两县卫生健康委)领取《笔试准考证》(妥善保管,避免遗失)。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笔试准考证是报考者面试资格确认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两县人社局会同两县卫生健康委共同组织实施。其中,医学专业的研究生、报考乡镇卫生院的医学专业本科生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1、笔试
笔试考试科目为《卫生类专业知识》,实行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微信公众号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如遇末位名次并列的可同时参加面试。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在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面试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地点等信息确定后将在市卫生健康委网站上公布。应试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持《鹤壁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注:2024年7月份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且所在学校未办理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可由考生所在学校出具证明材料,正常参加面试,在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前仍没有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将不予聘用)。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证件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主动放弃面试的,本人应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以核实记录为准。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确认的,按主动放弃处理。
面试资格确认,重点核查有关证件是否真实有效,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对在职人员还须查验其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拟聘用岗位对工作经历和从业资格等有要求的,还应提供有关证书、证明;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
面试确认期间出现应试者空缺时,根据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面试确认,并发布面试确认递补公告。面试确认递补只进行一次。
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应试者,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并发放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时,应试者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单等,经核验后方可参加面试。逾期未到者,按主动放弃处理。应试者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行为规范,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试题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在论坛、微信、微博、抖音等互联网平台传播。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的比例等于或低于1∶1、形不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的应试者进行面试,应试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免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同一个岗位出现末位应试者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或者免笔试应试者与参加笔试的同岗位应试者考试总成绩相同,则进行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参加体检人员应当提交入职承诺书方可进入体检环节。体检由两县人社局会同两县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如因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电话通知递补人员,不再另发公告),如等额内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确定体检人员办法进行递补。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按有关规定进行,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核实工作原则上1个月内办结,最长不超过3个月。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视其放弃聘用资格,按照《入职承诺书》予以处理。
(七)结果备案
两县卫生健康部门对当地招聘情况进行汇总,形成正式备案报告,经同级编制、人社部门共同盖章后上报至市卫生健康委,市卫生健康委形成正式备案报告,经市编办、市人社局共同盖章后上报至省人社厅、省委编办、省卫生健康委备案。
三、待遇保障
1、经费补助。省级财政对特招的研究生每人每年补助9500元,补助3年;对特招的本科生每人每年补助6000元,补助5年。补偿经费在服务期内分年度拨付,每年年初拨付上年度特招生的补偿经费。
2、纳入编制管理或岗位管理。用人单位有空编的,要优先解决特招生的入编问题,不受服务期限限制;用人单位没有空编的,可在两县事业编制总量内,按照“特需特办、人编对号、人留编留、人去编销”的原则,将特招的研究生、特招到乡镇卫生院的本科生以及取得医学本科学历的特招专科生纳入人才编制管理。
3、福利待遇。
(1)对于纳入编制和岗位管理的特招生,县级人社部门要及时为其办理相关手续,落实各项工资福利待遇,由所在单位发放绩效工资,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
(2)对于服务期间未入编的特招生,纳入单位正式人员岗位管理,实行同工同酬。
(3)特招到乡镇卫生院的本科生在日后晋升职称时,享受一次提前一年晋升职称的优惠政策。
(4)对特招到乡镇卫生院的本科生、专科生,为其提供必要的周转住房。
四、履约要求
由用人单位与特招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特招毕业生在基层工作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含按国家规定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特招毕业生服务期未满擅自离岗等情况均视为违约,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列入“黑名单”,对违约人员限制其履约期内的医师注册、医疗卫生机构招聘、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招收,并由签约地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约定追回相关补助费用和违约金。单位违约的纳入医疗机构信用记录。
五、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
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纪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处理。
未尽事宜,由鹤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六、信息发布与咨询
本招聘公告及笔试准考证领取等相关通知均在鹤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s://wsjkw.hebi.gov.cn/)上发布,请及时关注。
特别提醒:考生填写报名表上的联系电话时,要登记经常使用的手机或固定电话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凡是因个人原因错过电话通知或公示公告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
鹤壁市卫生健康委:0392-3322372
浚县卫生健康委:0392-5506930
淇县卫生健康委:0392-7171357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