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鄞州区卫健系统简介
鄞州区地处中国长江三角洲南翼,浙江省东部沿海,是宁波市的行政中心、经济中心、科教中心、金融中心、航运中心、会展中心、商务中心所在地。鄞州区始终坚持强化卫生健康发展能力支撑,现有三级甲等医院3家,三级乙等医院2家,建有院士工作站4个,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个和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拥有省市重点学科(专科)53个。全系统公立医疗机构现有高级职称人才1736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8名,担任中华医学会学科副主委1人,省市有关学科主委、副主委56人。鄞州卫健人坚守“人民至上、健康至上”的理念,大力推进“健康鄞州”建设,先后获评全国慢病示范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区、全国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示范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区、全国首批疾病预防控制信息化试点区、省健康浙江建设先进区、省健康区、省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连续六次获评省健康浙江考核优秀单位,医疗综合实力位居浙江省区(县)级首位。
二、招引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核、考核考察、签约、体检和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三、招引条件、岗位和范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服务意识和团结协作精神;
3.目前从事医学类或医学管理类工作,具备丰富的医学(管理)经验和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具有较高知名度,实绩突出;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招引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引岗位和范围详见下表:
序号
招引岗位
招引范围
年龄要求
招引区域
1
公立医疗机构医学学科带头人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近五年担任国家级医学学会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
2.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3.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省“151”人才第二层次;省卫生创新人才;省医坛新秀;近5年,担任省级医学学会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地市级有突出贡献专家、地市级优秀海外留学人才;省有突出贡献青年科技人才;省优秀博士后;近5年,担任医疗卫生行业内学(专)科或科技全国排名11-30位的学(专)科副主任;
4.地市级名中医药师;地市级医疗卫生优秀学科带头人、地市级以上医学重点学科、品牌学科带头人;
5.近3年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地市级医学会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省部级三级甲等医院临床科室副主任;地市级名医;中华医学会各专业委员会青年委员;地市级医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6.其他相当于上述条件的人员。
一般50周岁及以下,其中近五年担任国家级医学学会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左右。
北京、上海、广东、浙江、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北等省市,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区域。
2
公立医疗机构优秀管理者
注:其中公立医疗机构医学学科带头人以泌尿外科、眼科、骨科、血液科、呼吸科、中医、儿科、心胸外科、普外科、妇产科、心内科、神经内科、肛肠外科、血管外科等为重点招引学科。
四、招引程序
(一)公开报名和资格审核
报名采用邮件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4年9月2日—2025年9月1日。
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将报名表及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和附件2.下同)发送至报名邮箱:yzws001@163.com,文件名格式为“姓名+学科”。
鄞州区卫生健康局对已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经初步筛选,分批通知符合条件人员携带报名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核,经资格确认后确定入围考核人选名单。
(二)考核考察
本次招引不设开考比例,采取直接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科研能力、工作实绩、语言表达、管理思维、问题分析及解决能力、工作愿景等方面情况,总分100分,不足75分者淘汰。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确认参加面试考核的报考人员务必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根据考核成绩并结合综合因素,对报考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了解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通过后,按照“双向选择”方式确定入围签约、体检人选名单。
(三)签约与体检
入围签约人选在规定时间内与鄞州区卫生健康局签订相关协议。体检工作由鄞州区卫生健康局牵头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选名单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在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人选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有关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引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
2.新引进高层次人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相应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并按照人才分类相关规定享受引进补助、安家补助、购房补贴和月度津贴等相关待遇;新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其家庭在宁波市六区无住房的,在鄞州区工作期间可按规定免费租住人才公寓3年;未成年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配偶工作等事宜可按照鄞州区有关政策优先落实。
3.新引进高层次人才实行协议管理,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离职的须按规定退还人才引进相关待遇,首个聘期为3年,聘期考核合格后予以续聘。
杏林名医招引工作已列入鄞州区长期人才引进计划,具体按照“一人一议”方式落实。
本公告解释权归鄞州区卫生健康局。
本次人才招引咨询电话(工作时间开放):0574-87418607;监督电话(工作时间开放):0574-87418608.
附件1:2024年宁波市鄞州区卫健系统面向全国公开招引“鄞领卫来”杏林名医报名表.docx
宁波市鄞州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