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竞争、择优选聘、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专业匹配、人岗相适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根据医院人员总量核定及各科室人员需求情况,本次招聘共设置13个岗位,招聘备案人员71名。凡是新招聘入职人员须服从医院分配。招聘岗位详见《固原市中医医院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备案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责;
4.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28日至2006年8月28日期间出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93年8月28日至2006年8月28日期间出生),以考生有效身份证上出生日期为准。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技能)及身体条件;
6.符合《固原市中医医院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备案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各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及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仍在惩戒期的;
5.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于2024年8月28日在“宁夏固原市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或“固原市中医医院”微信订阅号)、固原发布等途径公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自2024年9月5日至9月11日5个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应聘者须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
报名地点为固原市中医医院4号楼三楼小会议室。应聘者需现场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相关资格证、执业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本人近期1寸彩照1张,完整规范填写《固原市中医医院自主公开招聘备案人员报名表》(附件2)。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应聘者严格按照招聘岗位条件报名,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的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隐瞒信息、填报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于2024年9月中旬与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统一进行,望应聘者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具体以“宁夏固原市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或“固原市中医医院”微信订阅号)发布通知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医院公众号及订阅号,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2.笔试方式
笔试为闭卷,考生需携带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
3.笔试岗位与内容
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知识,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提供复习资料,不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4.笔试成绩
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取消应聘资格。
5.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笔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面试人员名单,对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并报招聘方案备案部门审核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拟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宁夏固原市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或“固原市中医医院”微信订阅号)内公示3个工作日。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2.面试前复审。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主管部门的监督下实施,复审合格的应聘者取得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合格的拟面试人员名单在“宁夏固原市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或“固原市中医医院”微信订阅号)内公示3个工作日。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前5日,在“宁夏固原市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或“固原市中医医院”微信订阅号)发布面试公告,明确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形式等内容,并采取打电话、发信息等方式通知应聘者。对于因电话不通而无法取得联系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面试当天考生按通知到候考室报到,迟到10分钟以上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内容
面试内容为专业知识与综合素质测评,根据医院实际和岗位需要,专业知识与综合素质测评采取半结构化方式,重点测评考生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内容。
3.面试成绩
面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取消应聘资格。
(六)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满分100分。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执业医师(助理)资格证书或临床药师岗位培训证书的应聘人员,总成绩加3分。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所有招聘岗位的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七)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在“宁夏固原市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或“固原市中医医院”微信订阅号)内公示3个工作日。体检工作在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监督下,由医院组织实施。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医院承担,应聘者申请复检的须个人承担相关费用。
(八)考察
经体检合格列为考察对象的人员,由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考察。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如发现因个人品德差、有不良政治或诚信记录、弄虚作假等行为且被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并确有事实依据,经上一级纪检监察部门书面确认的,取消应聘资格。
(九)公示及聘用
1.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宁夏固原市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或“固原市中医医院”微信订阅号)公示7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2.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通过医院支委会审定同意,确立人事关系,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十)岗位递补
1.递补情形
笔试后,资格审查不符合资格条件或自愿放弃的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应聘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应聘者自动放弃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应聘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符合聘用条件,核实后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应聘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不递补情形
拟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公告发布后至面试结束,出现的空缺面试人员不再递补;招聘文件印发之日起,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六、工作纪律和要求
1.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因其他重大事项影响导致本次招聘时间、方式等事项调整的,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研究作出合理安排,并在“宁夏固原市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或“固原市中医医院”微信订阅号)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3.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参加面试所有工作人员与应聘者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情形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面试公平因素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4.考生应确保所填报信息准确,并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5.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如果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七、联系方式
人事科:0954-7288118
纪检室:0954-7288128
此次发布公告内容如与2024年8月6日发布的公告内容不符的,以此次公告为准。
附件1-固原市中医医院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备案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
附件2-固原市中医医院自主公开招聘备案人员报名表.docx
固原市中医医院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