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方式和原则
(一)坚持统一招聘方式,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二)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坚持分类指导、乡管村用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医学专业毕业乡村医生11名,具体岗位、名额等详见《彭阳县公开招聘乡村医生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面向全区公开招聘,具有以下条件者均可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能够履行医务人员职责义务。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愿意长期扎根农村为农村卫生事业发展作贡献;
4、取得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专业应往届毕业生。
5、取得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军队退役卫生士官。
6、招聘对象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推算)。
7、身心健康。
8、上述人员在同等条件下已取得《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应聘
1、受到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人员。
2、正在接受审查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6、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四、招聘程序与方法
(一)公告发布
2021年6月8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由县卫健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县政府政务信息网发布招聘公告。
参加宁夏医科大学等医学院校招聘会进行招聘。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地点:彭阳县卫生健康局309室。
2、报名时间:2021年6月15日至6月2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联系方式:0954-7012546。
3、报名方式:考生将电子版报名信息表填写完整后发至彭阳县卫生健康局公布的电子邮箱,并携带相关资料现场报名。
应聘者须提供纸质版报名信息表、近期彩色小二寸免冠同版照片四张、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医师资格证、执业证、乡村全科助理资格证、军队退役证书、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专科及以上往届毕业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信息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每人只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即报名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4、资格审查: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名人员资格条件等,资格审查在报名现场进行。
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填写《彭阳县公开招聘乡村医生资格审查表》(附件2)。《彭阳县公开招聘乡村医生资格审查表》由考生自行下载,填写完整并粘贴照片。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试考核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三)考试或考核
公开招聘乡村医生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聘用。笔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笔试试题采取聘请有关专家命题,且在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封闭进行,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卫生专业知识两部分组成,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结束后公布考试成绩,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按参加面试人员与用人计划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四)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方案另行制定)。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每人时间5分钟,每名考生需回答两道题。每个面试评审组由7名评委构成,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为最后得分,评委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聘请具备评委资格的人员担任。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聘用资格。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报名人数不足,可采取考核的方式招聘,考核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五)体检
由县卫健局统一组织,根据考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为:学历高的、最高学历毕业时间早的、年龄大的。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负担。初检不合格可以复检一次,复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的应聘者,取消其招聘资格。
(六)考察
体检结束后,进行政审考察。县卫健局对拟录取应聘者及时进行政审考察,将采取函调、外调、查阅个人档案、组织谈话等形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本人进行面谈,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并做出合格与否的决定,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经县卫健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
(八)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名称,拟聘人员等基本情况。
(九)签订合同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乡村医生与乡镇卫生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期3年。乡镇卫生院为其办理就业、流动、工资、保险等相关手续。
因应聘者不符合相关要求或者放弃聘用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依据应聘者考试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人员管理与待遇
(一)聘用安排。招聘录取后由所属乡镇卫生院聘用,并组织岗前培训,统一安排到所辖村卫生室工作。
(二)工作职责。乡村医生承担与其功能相适应的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健康扶贫政策宣传,以及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组织管理。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其工作管理及年度考核按照村卫生室乡村医生考核的有关规定进行,由乡镇卫生院负责。乡村医生党团关系转至所在乡镇,参加当地的组织生活。乡村医生必须在指定的村卫生室从事相关工作,乡镇及以上机关和其他单位均不得借调使用。
(四)人员待遇。与现在岗乡村医生同等待遇,收入主要包括一般诊疗费收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家医签约服务费、生活补助等。
六、纪律与监督
(一)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准考证》的,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和考察其中一项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出现回避情形时,应主动提出。
(三)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严肃招聘纪律。对下列有违反本规定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招聘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违反本方案的其他情形的。
(五)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方案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辞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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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阳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