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补充工作人员,深圳市坪山新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赴外面向2016年应届毕业生定点(南方医科大学)公开招考常设岗位工作人员37名,其中,坪山新区人民医院招考21名,坪山新区妇幼保健院招考16名。具体岗位参见《深圳市坪山新区卫生系统赴外公开招考2016年应届毕业生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招考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考对象
2016年毕业的深圳市内外毕业生;上述人员符合本公告及报考职位所要求条件的均可报考。
(二)招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
4.符合本公告及《招考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对报考人员身份的界定
本公告所称毕业生均指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大学在读期间必修课和限选课有不及格科目的不予应聘。考试入围的,办理入职手续时须提供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
2.对报考学历的有关要求
低学历不能应聘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应聘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必须具备高学历相应的学位。如:学历要求为“本科”,则大专学历不能应聘,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可以应聘;研究生学历应聘的,除符合专业要求外,还应具有和研究生专业对应的学位。
3.对报考专业的有关要求
(1)应聘者的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判断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教育部《普通高校本科、研究生及高职高专专业目录》(附件3)。
(2)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职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儿科学”,若应聘者本科学历的专业为“儿科学”,但研究生学历的专业为“妇产科学”,则不符合要求。
4.对报考年龄的要求
最高年龄限制统一为40周岁(即1974年11月30日之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10年11月以来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2017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法及时间
1.现场报名。报考者请提前下载《深圳市坪山新区卫生系统赴外公开招考2016年应届毕业生报名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相关内容填写完毕后带至现场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2015年12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4:00。
3.报名地点:南方医科大学校本部运动场(白云区沙太南路1023号)。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职位。
2.严格按照职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方法
组织有关专家对报考者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岗位要求条件和专业测试情况等,通过查阅资料、面谈、专业测试等办法,确定面试人选。
2.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者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留复印件。
报名表(一式两份)、身份证、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如资格审查时提供不了推荐表的应聘生,须提供院系推荐意见。
3.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审查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不予进入面试,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深圳市公职人员招考。
(2)报考人员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区组织人事部门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
(4)经审查合格的优秀者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面试。
4.入围面试人员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告知。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工作人员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2.面试组织
面试由坪山新区组织人事局负责指导,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负责组织。
3.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合格线为60分。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对各职位面试合格的考生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聘用名额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组织进行第二轮面试,依次类推,以最后一次面试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人选。面试成绩及拟聘人选在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坪山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公告(http://www.psxq.gov.cn)。
三、考察、体检、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一)考察
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对拟聘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应聘岗位的相关情况,并对拟聘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的,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报请坪山新区组织人事局审定,审定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体检
考察合格的考生将进入体检环节。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按时参加体检。
体检在深圳进行,由坪山新区组织人事局组织,公共事业局具体落实。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
(三)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坪山新区政府在线网(http://www.psxq.gov.cn)公示7天。
(四)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1.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规〔2012〕16号)等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按规定向坪山新区组织人事局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深圳市新出台的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1年内(从面试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关于招考规范化培训学员岗位的相关要求
(1)本次招聘岗位如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岗位的,录取的应届毕业生由招聘单位委托深圳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根据实际进行1-3年的培训,经考核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正式办理聘用手续。学员培训期间按照《深圳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及配套文件进行管理。
(2)培训期间待遇:本科学员6000元/月,硕士学员7000元/月、博士学员8500元/月。培训期间按深圳市规培学员相关管理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3)本次招聘的学员经规范化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四、其他事项
(一)新聘人员养老保障、保险、年金、公积金等按照《深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障试行办法》(深人社规〔2012〕12号)规定的养老保障制度执行。
(二)招考相关资格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5年11月30日。
(三)应届毕业生2016年7月30日前须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对在招考过程中违反我市职员招聘规定及本方案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五)本方案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六)招考查询网址:深圳市坪山新区政府在线网站(网址:http://www.psxq.gov.cn)
(七)联系电话
深圳市坪山新区组织人事局:(0755)28398949。
深圳市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0755)84622637。
(八)本公告由深圳市坪山新区组织人事局、公共事业局负责解释。
附件1.深圳市坪山新区卫生系统赴外公开招考2016年应届毕业生岗位表
附件2.深圳市坪山新区卫生系统赴外公开招考2016年应届毕业生报名表
附件3.普通高校本科、研究生及高职高专专业目录
坪山新区组织人事局 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
201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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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深圳市坪山新区卫生系统赴外公开招考2016年应届毕业生报名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