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79年12月9日及以后出生);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9日;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9日)。
4.应聘人员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并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需取得国家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或四级及以上成绩在425分及以上,大专及以下学历者不做英语要求。取得境外学历的报考者不做英语要求。
二、招聘的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1.公开招聘信息
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在福建省人社厅门户网站(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bys.gov.cn)福建中医药大学网站(http://www.fjtcm.edu.cn/)和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福建省人民医院)网站(www.srmyy.com)公布。
2.组织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5 年12月9日——2015年12月23日(请考生务必在网络报名时间截止前打印报名表,网络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关闭将无法打印)
(2)现场确认时间:2015 年12月24日
(3)报名方式:所有应聘者均要求在网络报名的基础上,进行现场确认。报名者请登录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福建省人民医院)网站(www.srmyy.com),实行网上报名,请符合条件的应聘者携带1份真实完整的履历材料到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办理确认手续,网上报名后,未经现场确认报名无效。报名材料包括(按下列顺序排列并装订):
a.《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应聘人员报名表》;
b.身份证复印件;
c.学历、学位复印件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2015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信网证明材料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性;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d.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e.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工作经历证明复印件。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4)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5)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6)报名收费办法: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选应根据闽价费[2007]196号文件缴纳考试考务费80元/人。
(7)现场报名确认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八一七中路602号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需带上上述报名材料的原件) 邮编:350004
3.考试办法
(1)采取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确定拟聘人选。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以上(含3:1)的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综合成绩分均为100分;根据笔试、技能测试合计总分从高到低按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进入),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技能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合计算。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进入)。各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1:1确定考核人选(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按加试成绩为准。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院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前提交。
(2)医院成立招聘考试领导小组,负责应聘人员的笔试、技能测试、面试工作。
(3)考试时间: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时间,具体事项请关注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福建省人民医院)网站,网址:www.srmyy.com。
(4)考试内容:笔试、技能测试以临床三基测试为主(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础技术),面试主要对考生的综合能力进行测试。
四、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2、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1、进入面试人选成绩在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2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社厅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签订聘用合同,享受国家和福建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的工资标准及福利待遇。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3、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八一七中路602号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邮编:350004. 联系电话:0591-83258119、0591-83947296
七、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和福建中医药大学共同组织实施。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单位及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22861127(福建中医药大学);0591-83947180(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
201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