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区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满足广大群众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根据蚌埠市卫生计生委《关于落实2015年度省级财政补助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招募)医药卫生类专业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淮上区2015年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我区2015年计有5家镇卫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工作人员(见附件1),全部实行编制内管理。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以上毕业上并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岗位条件所列的年龄均从1月1日开始计算,即35周岁以下为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经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和研究生。
报考人员不得应聘录用后即构成《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的有关信息将通过蚌埠市人事人才网站、淮上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报考人员请及时到指定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须使用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1、报名时间:
2015年 12 月 7 日——2015年 12 月 10 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
淮上区政府行政办公楼一楼西大厅
3、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附件2)。考生自行下载报名表并在电脑上填好内容打印后贴上照片,考生签名手写;
(2)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3张;
(4)在编人员需开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费用:
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财综费[2013]2568号文件规定缴纳笔试费用每人每科45元计9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政策,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薄等)。
5、资格审查
淮上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凭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于 12 月 12 日8:30—17:00在淮上区政府行政办公楼429室领取准考证。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将随时取消其考试资格。招聘计划数与各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二)测试
测试形式:测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
笔试由淮上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考生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1)笔试科目和分值:
笔试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应聘岗位专业知识两个部分。总成绩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100分,专业知识100分,总成绩按照公共基础知识与专业知识4:6合成确定,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将在淮上区政府网站公布。
(2)公布面试入围名单:
笔试成绩公布后,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人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在领取面试通知单前,因入围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时,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
面试由淮上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面试满分100分,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财综费[2013]2568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用每人80元。
(三)成绩合成
总成绩依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报考人员最终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报考人员最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笔试成绩、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进行复检(现场复查项目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在同岗位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仅限一次)。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淮上区人民政府网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结合工作实际统筹安排。应聘者若不按时到招聘单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实行编制内劳动合同管理。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用人单位予以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期满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其中1、2类专业按照原安徽省卫生厅《关于继续做好公开招聘(招募)医药卫生类专业高效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通知》(省卫科秘〔2013〕429号)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由区卫生计生委统一管理。
招聘咨询电话:
蚌埠市淮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52—2829530
蚌埠市淮上区卫生计生委
0552—2829408
招聘举报电话:
淮上区卫生计生委纪委:
0552—2829408
本公告招聘工作相关信息,请报考人员登录淮上区政府网(http://www.huaishang.gov.cn/)查询,本次招聘不统一指定教材和复习资料,也不举办辅导和培训,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15年12月1日
2015年淮上区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相关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