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我县人才引进力度,根据我县用人需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引进教育卫生系统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选聘。
二、引进计划与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引进工作人员54名。其中教育类岗位27名,卫生类岗位27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九寨沟县2016年公开引进工作人员岗位需求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信息表》)。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符合公开引进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反对民族分裂,坚定不移维护社会稳定,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业绩突出;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且年度考核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并经现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
4.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教育类岗位要求3年以上教龄);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体要求详见《岗位需求信息表》;
6.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6年8月1日以后出生),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1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体要求详见《岗位需求信息表》;
7.具有与岗位要求相符的专业、技能和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详见《岗位需求信息表》;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参与、支持、资助民族分裂破坏活动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5.按照有关规定,试用期未满或与现工作单位有服务期限制,服务期未满未经用人单位同意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要求本人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按照引进专业分类选择岗位,不允许他人代替。
2.报名时间:2016年8月8日。
3.报名地点:九寨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
4.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持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
(1)盖有鲜章的《九寨沟县2016年公开引进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
(2)《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
(4)报考教育类岗位的需从事教育工作工龄证明(原件)和《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报考卫生类岗位的需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由九寨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公开引进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考试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公开考试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者,凭报考者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同时缴纳考务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为:
教育类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卫生类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报考教育类岗位的考生,由第三方教育专家机构负责组织考试工作,县教育局提供后勤保障服务。报考卫生类岗位的考生,由第三方医疗机构负责组织考试工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提供后勤保障服务。
(一)笔试
教育类笔试内容:根据不同层次、不同学科分别进行《专业知识》考试,笔试科目卷面满分为100分。
卫生类笔试内容:根据不同学科分别进行《专业知识》考试,笔试科目卷面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为2016年8月9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面试
按照引进岗位名额,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如果引进名额与进入面试资格人员之比不足1:2,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参加笔试的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人员。
面试满分为100分。教育类岗位主要采取说课(技能展示)的方式进行面试;卫生类岗位采取考察相关医学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面试。
面试时间为2016年8月10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凭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三)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
六、体检
根据引进岗位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取得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学历,面试成绩的顺序确定名次)。教育类按修订后《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执行;卫生类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用)》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七、办理调动手续
体检合格后,由九寨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手续,并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签定聘用合同等。
八、纪律与监督
公开引进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837-7732089
九、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须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九寨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九寨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7-7731581
九寨沟县教育局 0837-7725912
九寨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0837-7725493
九寨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