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康复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三级甲等专科医院,于2012年6月独立设置,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支路13号。医院编制床位750张,核定床位500张。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75年8月23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其余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bys.gov.cn)、福建中医药大学网站(www.fjtcm.edu.cn)、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康复医院网站(www.fjkf.net)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1)网络报名时间:2016年8月23日至2016年9月6日
(2)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9月6日至2016年9月7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均应在网络报名的基础上,于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报送到我院人力资源科,逾期不予受理。外地报名者可于网络报名截止前(以当地邮戳为准)邮寄相关复印件初步确认并于考试前作现场确认。报名材料包括:
(1)《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康复医院应聘报名登记表》(毕业生经网络报名后,在现场确认时由我院工作人员当场打印);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院人力资源科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工作经历证明复印件。
3.报名收费办法: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选应根据闽价费[2007]196号文件缴纳考试考务费80元/人(报名费一旦缴交恕不退还)。
4.现场确认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支路13号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康复医院人力资源科 邮编:350003
5.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我院根据招聘信息要求,对应聘人员条件进行初审,福建中医药大学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五、考试、考核办法
1.专业技术岗位(岗位序号1-7)采取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确定拟聘人选。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3:1以上(含3:1)的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笔试、技能测试内容为“三基”及岗位相关专业知识,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管理岗位(岗位序号8)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确定拟聘人选。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3:1以上(含3:1)的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笔试内容为结合岗位的综合能力测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目。
2、序号(1-7)专业技术岗位根据笔试和技能测试的合计总分(序号8管理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合格线均为70分。 所有岗位面试内容均为综合能力测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我院人力资源科同意后最迟延至体检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4、序号(1-7)专业技术岗位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技能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合计算(序号8管理岗位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按1:1确定拟聘人选。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5、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福建中医药大学网站(www.fjtcm.edu.cn)及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康复医院网站(www.fjkf.net),不再另行通知。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资格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支路13号
邮 编:350003
电 话:0591—88529020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康复医院和福建中医药大学共同组织实施。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康复医院及福建中医药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8529041(康复医院监审科),0591—22861314(福建中医药大学监察室)。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康复医院
2016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