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北流市爱卫办公开招聘非编制工作人员工作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爱国卫生工作,充实爱国卫生队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非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工勤人员3名。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与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
3.取得技工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有过爱国卫生工作经历者年龄放宽至42周岁以下);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三、招聘范围
北流市(以户籍所在地为限)。
四、招聘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北流政府门户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爱卫办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现场报名递交应聘材料的方法。本次报考不接受电话报名、邮寄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应聘资格。
2.报名时间:2016年9月18日至19日。
3.报名地点: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人社局办公大楼五楼)。
4.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登记表》(报名现场填写);
(2)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相片4张;
(5)有过爱国卫生工作经历者还需提交工作证明(证明需单位负责人签名并盖公章)和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资格审查方式:招聘工作组对报考者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原则上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如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数不达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全部进入面试;如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数超过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依次以有过爱国卫生工作经历、学历高低(普通高校全日制优先)计算机专业、非计算机专业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组织。面试由市爱卫办、人社局联合组织实施。
(1)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分析判断、组织协调能力。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成绩公布。在市人社局、爱卫办张榜公布。
(四)考核和体检
1.确定考核人选。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如面试成绩相同,按照确定面试人选的办法确定考核人选。
2.考核。考核由市爱卫办负责。考核通过政审方式进行。
3.体检。市爱卫办负责组织考核合格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按入职体检标准进行。
(五)公示及审批
经面试、考核和体检合格,由市爱卫办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爱卫办、人社局信息公布栏进行公示,公示包括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面试成绩、岗位排名、备注等,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后,由市爱卫办报市人社局审批。
五、聘用待遇
(一)新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二)被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首签合同期一年。合同期满后,视岗位工作需要,可续签(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不履行合同或违反管理规定的,予以解聘。
(四)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列入市财政预算,月工资标准1300元(不含社会保险费)。
六、纪律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招聘。主动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要立即予以纠正,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本公告由北流市爱卫办负责解释。
咨询及监督电话:6332282(市爱卫办办公室)
北流市爱卫办
201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