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充实我单位人才队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柳政发[2006]69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为做好招聘工作,现将《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学历要求、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柳州市人民医院2017年度人才招聘计划(一)》。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受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三)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和协作精神;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其他资格条件;
(五)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六)符合《柳州市人民医院2017年度人才招聘计划(一)》岗位应聘条件人员。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法
应聘者按照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和条件报名,以电子邮件方式(邮箱:1726009138@qq.com)、邮寄或直接到我单位人事科报名,填写《柳州市人民医院应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3。
(二)报名时间:从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三)报名地点:柳州市文昌路8号柳州市人民医院行政办公楼三楼人事科,电话:0772-2662053、2662055、2662097。
(四)报名所需材料:《柳州市人民医院应聘人员报名表》,同时粘贴本人近期免冠小二彩色证件照片。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与本专业相关毕业证和(或)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专业资格证和执业证及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审核完退回原件。
四、资格审查
依据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同意报名的意见。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不符合报名者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及时告知报名者。
五、考试
考试分为理论知识笔试、技能操作考试和面试三部分,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一)理论知识笔试
理论知识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卷面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小时。内容为:
(1)临床医疗岗位《医学临床“三基”训练医师分册(第四版)》。
(2)医疗技术岗位《医学临床“三基”训练医技分册(第四版)》。
(3)临床护理岗位《医学临床“三基”训练护士分册(第四版)》中:第一部分内容;《临床护理实践指南》。
(4)非医疗类岗位相关基础知识和专业理论知识。
(二)技能操作考试
技能操作考试满分为100分,内容为:
(1)临床医疗岗位执业医师技能考试内容(包括病历分析、病史采集)。
(2)医疗技术岗位相应专业的技能考试内容。
(3)临床护理岗位临床护理技术操作。
(4)非医疗类岗位相关专业技术操作能力。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和应变能力,包括语言表达、综合分析、求职动机、情绪控制、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要素。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综合成绩=理论知识笔试+技能操作考试+面试,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考核人选。
六、考核
(一)面试工作结束,按应聘者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1:1确定考核人选。
(二)考核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工作业绩、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
(三)考核中出现考核不合格者或是应聘者自愿放弃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核结束后,经过医院院长办公会讨论研究决定,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七、体检
(一)拟聘用人员由医院人事科统一组织,到我院体检部进行体检。
(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自付。
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经我院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三)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报经医院办公会议研究批准,
可从考核合格人选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四)组织体检时,要做到认真负责、程序严格、组织严密、公开透明。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招聘或取消聘用。
八、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经医院办公会议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报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柳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柳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柳州市人民医院网站及院内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九、聘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我单位与应聘者签订《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报柳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
(二)已签订《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应聘者毕业后,于2017年7月来我单位报到。
(三)根据管理权限,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十、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我单位将贯彻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违纪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三)严格按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1.柳州市人民医院简介.doc
3.柳州市人民医院应聘人员报名表.doc
柳州市人民医院
201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