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尽快落实市属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根据《新余市医改办关于在市属公立医院推行总会计师制度的通知》(新余医改办字〔2016〕15号)精神,新余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新余市医管委)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总会计师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会计师岗位职责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负责对医院财会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组织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支持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五)协助院长管理全院经济工作,依法依规组织领导本院的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等工作,参与医院工资奖金等方案的制定;参与重大经济合同和经济协议的研究、审查。
(六)承办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总会计师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坚持原则,具备较高的政治素养;廉洁奉公,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遵纪守法,无违法违规行为;熟悉公立医院财务会计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具有财经类专业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要求在56周岁以下(1960年12月31日后出生)。
(二)专业资质
具有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有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制度,掌握现代化管理的有关知识。
(三)从业资历
具有从事财政、财务、会计等会计相关专业八年以上工作经历,且担任一个单位(部门)会计(财务)负责人三年以上。
三、总会计师待遇
(一)总会计师实行聘任制,由新余市医管委聘任,聘期一般为两年,其中包含试用期3个月。在同一医院任职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两届。虽任期届满,经考核优秀者,可派往其他医院任职。
(二)总会计师在聘期内享受医院班子副职政治待遇。
(三)总会计师实行年薪制,其中基本年薪参照原职级或按每月不高于5000元确定,绩效年薪按每人每年不超过12万元确定,并视情况动态调整。基本年薪由所在医院负担并按月发放,绩效年薪由市财政预算安排,经考核发放(以上年薪收入为税前收入)。
(四)新余市范围内的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经选拔聘用为总会计师的,经单位研究同意报考并聘任的,可自正式聘任之日起,保留原岗位职级,停发原岗位薪酬(含原单位绩效奖金)。解聘后,自动恢复原岗位职级待遇,聘任期工作时间计入工作年限。总会计师在聘用期内到退休年龄的,按规定在原单位办理退休手续。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及条件(附件)
五、招聘形式
此项招聘工作由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余市财政局、新余市卫生计生委共同组织,新余人才流动中心(江西赣中人才市场)具体实施。招聘形式通过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
六、招聘方式及流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至资格集中审核结束前,均可到指定报名点报名和资格预审。
2.报名资格集中审核。①时间:2016年12月9日8:30—16:30;②准考证发放:集中审核通过者现场即可发放准考证。
3.报名及资格集中审核地址:江西赣中人才市场(新余市胜利北路309号圣德时代广场一层D08号),联系电话:0790—6443870。
4.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①《新余市市属公立医院公开招聘总会计师报名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一式3份);
②新余市范围内的在编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③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3份);
④学历、学位原件和复印件及和学历验证报告或证明学历档案复印件(一式3份);
⑤本人专业资质和能够证明本人从业经历的材料(可由资格证书、聘书、聘用合同、个人履历表或干部任免审批表、各类任职文件和历经工作单位有效证明等组成,以上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式3份。属档案复印件暂不需要原件,但档案复印时注明与原件同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方有效);
⑥近期正面免冠同底1寸照片5张。
5.资格审查由新余市卫生计生委、新余市财政局、新余市人才流动中心(江西赣中人才市场)共同组织实施。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与本次公告招聘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
(二)考试比例
1.开考比例
根据报名情况,原则上按岗位数与报考人员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开考岗位。如报考人数低于岗位数开考比例的,经报新余市医管办研究同意,也可开考。
2.笔试后入围面试比例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有相同分数同时入选)。
(三)笔试及面试
1.笔试(分值100分)
(1)笔试时间:2016年12月10日09:00--11:00。
(2)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内容:主要考试财务法律法规制度、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等内容。
(4)考生应考注意事项: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
2.面试(分值100分)
(1)面试形式:采取考官提问方式,了解应试者的财务专业能力和财务综合分析能力等。面试时间为20分钟。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四)计分办法
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计分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与考察。
将笔试和面试分数成绩相加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确定考察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分数相同者,按有财政、卫计系统财务岗位工作经历者优先列入考察对象;如均无上述经历者,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列入考察对象。
对考察对象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察不合格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由高分到低分征得考生本人意愿予以递补。
(六)公示。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合格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新余市医管办研究、审批,同意后将在《新余人才网》、《新余卫生计生委官方网》等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七、聘用与管理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新余市医管办将拟聘用的人员名单报新余市医管委审定,经审定通过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将受聘人员派驻各市属公立医院,履行总会计师职责,接受年度绩效考核,享受相应的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待遇。
八、其他
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
本招聘方案由新余市医管办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90-6420508
新余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