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健全县、乡、村三级妇幼健康服务网络,构建合理妇幼保健人才队伍,经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不入编制)妇幼保健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共性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卫生事业;
2、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能正常工作;
3、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应聘资格:(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
4、赣县卫生计生委下属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二)赣县妇幼保健院专业、年龄等条件
1、年龄32周岁以下(1984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
2、医生岗位:女性,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临床类执业医师资格,有2年以上妇产科工作经历。
(三)赣县乡镇卫生院专业、年龄等条件
1、医师岗位:年龄40周岁以下(1976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具有中专以上医学专业学历,持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证,有妇产科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2、助产士岗位: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具有中专以上助产专业学历,持护士资格证。
二、招聘单位及招聘计划
(一)招聘单位:赣县妇幼保健院、赣县乡镇卫生院。
(二)招聘计划(总计24名):
1、赣县妇幼保健院:妇产科医师2名。
2、赣县乡镇卫生院:妇产科医师12名,助产士10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报名者持学历证、执业资格证、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简历1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到赣县妇幼保健院办公室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不受理网络及电话报名。
报名地址:江西省赣县梅林镇燕塘南路13号,赣县妇幼保健院六楼办公室,咨询电话:0797-4437656。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5日至12月15日,如未招满,接受长期报名,即招即考,招满为止。
(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有关证件及材料,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试用期),如报名人员出具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则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操作技能考核和面试,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操作技能考核成绩占总成绩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考核和面试采取五考官制,去一个最高、去一个最低,取剩余分数的平均数。
(四)考核面试的时间、地点,详见考核、面试《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16年12月16日,地点:与报名地点同。
(五)体检与考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政审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规定执行。
(六)考察: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遵纪守法、现实表现等方面进行考察。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产生空缺计划,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公示 7天,对公示期结束无异议者(或虽有异议但查无实据者),安排到县妇幼保健院岗前规范化培训3-6个月,培训期间发放基本生活补助。对规范化培训合格者,纳入招聘单位临聘人员管理,在招聘单位从事妇幼健康工作满3年以上人员,经考试、考核择优录取到县级公立医院工作,并纳入县级公立医院临聘人员管理。对在规范化培训和招聘单位试用期内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选岗: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优先选择招聘单位。报考县妇幼保健院未被录取者,如自愿到乡镇卫生院从事妇幼保健工作,可优先于报考乡镇卫生院人员选择单位。
四、工作待遇
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工资待遇按有关政策享受本单位同职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赣县卫计委下属医院招聘(临聘)妇幼保健人员报名表x.rar
2016 年11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