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5年5月至2003年5月期间出生);
4.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医科大学校园网和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网站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28日—2021年6月10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仅接受电子邮件申请,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报名材料发送至口腔人事邮箱fykqrs@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以下报名材料请原件扫描,并用压缩包发送,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姓名;
(1)《2021年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应聘报名表》、《2021年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应聘人员情况简明表》(见附件);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021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有效性;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有需要专业方向的岗位需提供研究生专业方向证明。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院人力资源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可更改报名岗位,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审查:我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代码210101—210104岗位笔试内容为医学相关知识,代码210105-210109岗位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所有岗位面试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2.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算。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报名材料1-4项,报名表请粘贴本人近期1寸彩色相片)。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医院人力资源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4.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密切关注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网站“招聘信息”栏目,不再另行通知个人。
5.考试注意事项
(1)做好防疫准备。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考生须事先在本人手机上下载闽政通app、注册生成“八闽健康码”,笔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手机以便现场核查健康码。考生所持“八闽健康码”须为绿码,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旅居史符
合防疫要求,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考点。考生入场和离场均须按要求佩戴口罩,考试当天体温异常(≥37.3℃)的,不得进入考场,由工作人员带到隔离点,按医生诊断结果处理。请广大考生做好相关准备。笔试当天报到时或笔试过程中因体温异常(≥37.3℃),不得参加当日笔试。请广大考生做好相关准备。
(2)自觉承担防疫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考核、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要求条件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我院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杨桥中路246号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人力资源处
邮编:350002联系电话:0591-83719160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医科大学和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共同组织实施。医大、口腔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招聘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3736419(口腔医院监督室)、0591-22862537(福建医科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0591-22862960(福建医科大学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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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1年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应聘人员情况简明表》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