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范围内招聘符合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280名护理人员、98名医疗医技人员、39名医院管理及工程技术人员(具体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见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3.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或技能,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和任职资格要求;
4.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所需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是指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招聘纪律行为未满禁考期限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1年6月29日在许昌市人事人才网、许昌市英才计划网、许昌市中心医院官网、许昌市中心医院微信订阅号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29日至2021年7月5日。
2.报名方式:报名者需在报名时间(6月29日-7月5日)扫描以下二维码,填写人员招聘中个人基本信息进行报名,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将不予受理。
医疗医技应聘扫码
护理应聘者扫码
医院管理及工程技术人员扫码
3.报名要求: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应与招聘专业相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要一致。
(三)现场确认;
1.凡报名人员均须参加现场确认,并提供所需报名材料(按顺序装订)。
医疗医技报名人员需携带:①《许昌市中心医院2021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内);④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⑤规培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完成规培的证明);⑥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及相关资格证书等要求的,须携带相应证明及证件材料;⑦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⑧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证件照一张(背面备注姓名及身份证号)。
护理报名人员需携带:①《许昌市中心医院2021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
表》;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高中毕业证、大学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内);④护士资格证或执业证(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成绩单);⑤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⑥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证件照一张(背面备注姓名及身份证号)。
医院管理及工程技术报名人员需携带:①《许昌市中心医院2021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内);④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的,须携带相应证明及证件材料;⑤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⑥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证件照一张(背面备注姓名及身份证号)。
2.现场确认时间:2021年7月7日--2021年7月10日。(限本人到场)
3.现场确认地点:许昌市中心医院(华佗路院区)急救中心八楼会议室。
凡未在规定时间内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本次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若因应聘人员提供材料不全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五)笔试、面试
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迟到、缺考视为自动放弃。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以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3:1比例或招聘人数较多的岗位,经医院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比例或核减招聘人数。
面试
面试以答辩形式进行,考官组成员对面试者当场进行量化评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计算平均分为应聘者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总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六)体检与考察
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怀孕考生需提供结婚证和妊娠医学证明)。体检项目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与本人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考察结论作为确定拟录用人员的主要依据,对考察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和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考察环节因考生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依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等额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许昌市中心医院官网上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八)录用及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进行试用。新录用人员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由医院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予以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录用人员在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九)待遇
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参照国家规定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执行,缴纳五险一金等。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市纪委派驻市卫健委纪检组、市卫健委人事科、机关纪委、医院纪委全程监督下进行。
七、疫情防控:
1.考生报名后要认真做好日常体温监测,考生参加现场确认、笔试、面试环节时需按要求佩戴口罩;
2.考生进入现场确认、笔试、面试考点前需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或考试。
3.属于境外归国或高、中风险地区的考生,需按照我省我市防控要求完成隔离医学观察和健康监测,并提供接种新冠疫苗证明或距本人参加本环节近3日内的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血清、咽拭子)报告。
4.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取消其笔试、面试及应聘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特别提示: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若有变化,要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面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374-3353012
监督电话:0374-3353021
许昌市中心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