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对象及资格条件
招引对象应具备国内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国外知名高校同等学历,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取得中级职称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高级职称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符合设置岗位的专业及相关要求;
4.须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及用人单位的其它要求。
具有下列情形之-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
7.已在咸安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8.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录用后政策待遇
1.由咸安区财政给予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安家补助费5万元,硕士研究生3万元;
2.另给予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3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500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3年,由用人单位与区财政按1:1比例承担;
3.引进人才统一使用单位事业编制上编;
4.引进人才最低服务期为5年(经组织调动的除外),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其中,对实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博士和硕士,用人单位可根据岗位设置及空缺情况转正定级,按照取得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优先聘用。考核不达标的,取消录用;
5.对于引进人才配偶工作、住房、社会保障、户口等方面,在政策范围内由用人单位优先照顾。
6.用人单位其他优惠政策(具体见《2021年咸安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招硕引博”专业技术人才岗位信息表》)。
三、录用程序
(一)招聘岗位
各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单位拟引进人才26名,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咸安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招硕引博”专业技术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报名人员可登陆咸安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xianan.gov.cn/)查询。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
2.报名人员认真填写《2021年咸安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同个人简历发至用人单位邮箱地址(咸宁市第一人民医院邮箱3121532379@qq.com;区中医医院邮箱394666619@qq.com;区妇幼保健院邮箱596010159@qq.com;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邮箱2481968798@qq.com),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用人单位根据报名人员《报名登记表》和个人简历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岗位条件人数与岗位计划招引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由用人单位向区委人才办、区卫健局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的申请(符合报考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岗位的,不设开考比例),报区委人才办批准,并在面试公告中予以公开说明。
(三)组织考试
由区卫健局统筹,委托咸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组织考试。采取与岗位特征相匹配的专业考评办法,对报名人员进行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直接面试方式测试,现场公布成绩。
(四)成绩计算
经专业评审委员会研究,得分75分及以上为合格,并在合格人员中根据岗位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引人数1:1比例确定入围考察环节人员。
(五)考察
考察突出德才素质,重点考察其道德品行、专业特长、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职位匹配、资格条件等情况。考察对象如有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在规定时间内,根据岗位得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六)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列为拟引进人选。
(七)公示和录用
拟引进人选信息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xianan.gov.cn/)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问题并经调查属实的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公示期满,符合录用条件的,办理录用手续。
本公告由咸安区委人才办、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区委人才办0715-8688859
区卫健局 0715-8334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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