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岗位、待遇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岗位:详见职位表。
(二)薪酬待遇: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享受国家、省、市、县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凡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被有关部门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的当事人;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1年8月18日—8月20日。
(二)报名地点:连平县卫生健康局二楼人事股。
(三)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者持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条件规定的相关证书、工作证明材料等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红底)相片2张,填写并递交《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在职人员报考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连平县卫生健康局根据报考者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方可参加笔试,凡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请于9月13日至9月15日到卫健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须诚信报名,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考岗位严格按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报考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即2021年8月18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未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拟聘资格。
3.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
4.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三年内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凭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报考,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报名表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
5.报考县级医院岗位的考生,如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如具有副主任医师或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有关年限计算时间截止2021年8月3日。
6.报考乡镇卫生院岗位的考生,如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含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或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三、招聘程序
(一)考试
本次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2位。
1.考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和地点:定于2021年9月19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方式和范围
(1)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其中凡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的(专业与职位相符)或取得有副高或以上职称资格的报考人员免笔试。
(2)笔试的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不指定考试用书。命题和评卷由连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有关专业机构实施。
3.面试人数的计算方法
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各招聘职位的拟聘人数的1:3确定面试对象,考试人数达不到1:3的,按考试人数确定。
4.合格分数线和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5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其中,免笔试的考生按面试成绩占100%计入总成绩,与其他报考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一同排序。
同一岗位考生最终成绩相同,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面试成绩相同,则凭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5.考试成绩的公布时间和方式
(1)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连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考生笔试成绩。
(2)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面试结束当天公布面试成绩。
(3)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连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考生最终成绩。
(二)体检与考察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由连平县卫生健康局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实施。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以及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不依次递补。
(三)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的结果,在连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的同时将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无特殊原因,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应承诺在聘用单位服务5年,服务期满后方可流动。
四、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本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连平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报考者应持“粤康码”等健康码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笔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笔试。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凡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咨询电话:0762-4320781
连平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