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公平、公正、择优;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0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报考条件如下:(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限潜山市户籍(非潜山市户籍不予报名);
(二)热爱卫生健康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身体健康,无药物过敏史、无传染病及慢性疾病,能够胜任所从事岗位工作。
(四)年龄要求: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年龄条件”中“25周岁以下”为“1995年8月(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法类推)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普通高校、中等学校非应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原中医院辞职护理人员,不接受报名。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潜山市中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体检和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公告及招聘岗位信息在潜山市中医院等网站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2021年8月11日-8月1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潜山市中医院综合楼十一楼人力资源科,地址:潜山市梅城镇潜阳路678号。
2.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由潜山市中医院负责按岗位条件规定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完成报名资格审查工作。报考人员报名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与应聘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报考护理岗位须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或执业护士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亲笔填写的填写《2021年潜山市中医院自主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现场领取,须由应聘人员本人填写)。报考人员务必认真填写个人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通知有关考试信息,对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或通讯不畅通导致无法联系而影响招聘的,视为自动放弃;
(3)近期免冠半身2寸照片3张;
4.其它要求
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现阶段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要求,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规定的相关要求落实好防控措施。
(三)考试(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及分值:
考试内容为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100分。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则笔试成绩中多选题得分高者优先;若以上原则仍不能区分,加试予以确定。加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四)体检
1.根据考试计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录用资格,并由此次招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替补拟录用人员。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文件规定组织实施。参加体检人员按体检项目据实缴纳体检费。考生应按时参加体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拟聘人员。
拟聘人员名单在潜山市中医院网站上公示一周。
(二)签约聘用
录用人员未按通知时间办理聘用手续视为自动放弃,空出的名额按高分到低分递补录用。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本次招聘为医院自主招聘,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工薪待遇按我院现行非在编人员待遇执行,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待遇。
六、有关事宜
公开招聘有关信息,请应聘人员及时登陆潜山市中医院网站(http://www.tzsyy.com)查询。
本公告由潜山市中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6-8935708(潜山市中医院人力资源科)
监督电话:0556—8921071(潜山市中医院党务办公室、院办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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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潜山市中医院自主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x.docx
潜山市中医院
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