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
见附件
二、招考对象
(一)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人员
(二)高校应届毕业生
1.2021年普通高校、技师学院应届毕业生。
2.2019、2020年(博士研究生放宽至201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自毕业证书落款之日起至报名首日时未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的人员。
3.2019、2020、2021年(博士研究生放宽至2016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在面试资格审核前完成教育部认证,且自毕业证书落款之日起至报名首日时未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的留学回国人员。
4.正在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
5.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于2021年1月1日至报名首日培训合格,且选择报考医疗卫生机构岗位的人员。
6.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及本公告规定的港澳应届毕业生可报考。
其中,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须于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招聘过程中,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通过比对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等方式,对考生在规定期间内是否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进行核查。
三、招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身体健康,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计算年龄截止时间为报名首日)。
(四)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具备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报名和考试资格审查
(一)报名办法
采取现场报名和邮寄资料报名的形式。
招聘职位根据用人要求,按照《专业参考目录》(附件1)进行了专业设置,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职位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报考者为国有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1、现场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9月1日(星期三)至2021年9月7日(星期二),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报名地点: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乐源路2号乐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楼办公室。
联系人:殷老师、郑老师;电话:0757-87380993。
2、邮寄资料报名时间和地址
报名时间:从发出本公告之日起可以快递或邮寄资料的方式报名,接收资料以2021年9月7日17:30前收到的邮件为准,逾期的不予受理。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乐源路2号乐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楼办公室
联系人:殷老师、郑老师;电话:0757-87380993。
(二)报名要求:报考者按照招考条件和要求,填写《广东省三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已取得的相关资格证书(包括住培合格证书、执业证书、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各2份,工作证明、参保凭证复印件各2份,近期免冠1寸彩照4张(背面请写上姓名)。现场报名者除提供以上资料或复印件外,还需提供有关证件的原件备审;邮寄资料报名者在领取准考证时,需带上以上证件的原件到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成审核。
(三)考试资格审查:考生的报名工作由招考单位负责,对考生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条件的初审。经初审合格的考生,由招考单位在笔试前发放准考证(由招考单位负责)。
考生在进行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从笔试合格的考生中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面试对象。由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向参加面试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
通过资格审核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及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违背承诺者将记录在案,且3年内不得参加本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五、考试
(一)笔试
信息技术员岗位的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健康宣教岗位的考试内容为《申论》,公卫医生、临床医生岗位考试内容为含医疗卫生类专业知识的《公共基础知识》。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则减少招聘人数,直至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报考人数少于3人的职位,不予开考。笔试试题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统一在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人民政府网站和畅享乐平公众号公布。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乐源路2号乐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楼。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试题满分为100分。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所在职位招录人数和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合格考生中确定,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乐源路2号乐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楼。
(三)体检、考察人选确定
在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6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对考试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事业单位人员招考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地点:佛山市三水区人民医院
体检结束后,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考察。事业单位人员招考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考察对象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执行,不得聘用。考察对象有拒绝、逃避征集服义务兵役行为的,按《广东省关于拒绝、逃避服义务兵役行为处罚办法(暂行)》予以处理。并且,考察过程中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七、公示、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佛山市三水区委组织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递补聘用
对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职位,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招考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决定。
九、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招聘单位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有关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报考者应持“粤康码”等健康码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笔试和面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笔试和面试。
十、本公告一切解释权归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组织人事办公室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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