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医疗卫生高层次和紧缺专业技术人才72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
二、引进条件
(一)引进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3.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引进职位所需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经验等;
5.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至公告发布之日,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6.公开引进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及以下”为“1986年10月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不符合岗位引进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三、引进程序
引进程序包括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复审、专业测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等。
(一)发布公告
在五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和“五河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引进公告及职位表。
(二)报名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将个人材料电子版发送至五河县卫健委邮箱whwsj@126.com(邮件主题为姓名+引进单位+岗位代码),并致电确认(电话:0552-5055591)。报名自2021年10月25日起,至2021年10月29日截止(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网上报名须提交的资料
(1)《五河县引进医疗卫生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原件(附件3,A4纸双面打印,手写签名,扫描件上传)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
(2)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职称证书的扫描件以及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扫描件。
(3)职位工作经历有效证明扫描件。
3.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2)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在资格审核时提供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三)资格复审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提交网上报名材料的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时提交的信息不符,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下一环节资格。
(四)面试、专业测试
A、B、C、D、E类岗位应聘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管理能力及潜能等。面试满分按100分计算,设最低分数线为65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面试按每人8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F类岗位应聘人员增加专业测试,时间另行通知。专业测试满分按100分计算,根据考生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最后一名考生专业测试成绩相同,则同时进入面试。
F类岗位应聘人员成绩合成:总成绩=专业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如最后一名考生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公务员局《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和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考察主要对其思想政治、工作能力及报考资格等方面进行考察。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五河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照规定程序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手续。对违反公开引进规定或未在引进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五河县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引进各环节及后续相关事宜均在五河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不再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逾期责任自负,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
3.为确保人才引进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引进全过程接受县纪委监委部门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552—5055591(五河县医疗卫生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0552—5056768(五河县纪委监委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
点击下载>>>附件1五河县引进医疗卫生高层次和紧缺专业技术人才职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