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实施“五个一百”人才工程,根据《张家界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张办发〔2019〕10号)、《张家界市人才引进操作规程》(张人才办发〔2021〕1号)等文件规定,经张家界市委卫健工委研究同意,张家界市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3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25个,引进计划31个,纳入单位事业编制管理,引进职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见《2022年张家界市人民医院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职位计划表》(附件1)。
二、引进条件
(一)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市外人才(全职所在单位在张家界市范围以内的不能认定为市外人才)。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人事考试招录中因违反相关规定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未满的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其他说明
1.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2.往届高校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2021届高校毕业生须在资格审查截止日期前取得);2022届高校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已通过相关考试暂未取得证书的,可提供考试成绩合格的证明)。
3.学历学位要求硕士研究生的是指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2017年以来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前置学历为本科,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
4.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学历学位证书填写,本次引进条件所涉及专业参照《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执行,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引进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由本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5.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指198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
6.报名截止后出现引进岗位无人报名或者报名人数不足岗位引进计划时,经本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场复核时可根据报考人员个人意愿及岗位要求进行调剂。
三、引进程序
本次引进,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引进信息,通过(不限于)以下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张家界红星网:
(http://redstar.zjj.gov.cn/);
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http://rs.zjj.gov.cn/);
张家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
(http://wjw.zjj.gov.cn/);
张家界市人民医院网:
(http://www.zjjrmyy.com)。
(二)报名
采取在张家界人才在线网(www.张家界人才在线.com)在线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间为2022年7月21日至7月29日。报考人员直接登录(http://www.张家界人才在线.com)网站,在“综合申报—人才引进—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中报名。网上报名时填写《张家界市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申报)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同意进行岗位调剂的,须勾选相应选项。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三)资格审查
1.网上资格初审。网上资格初审与网上报名同时进行,张家界市人民医院及时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并告知报考人员初审结果。
2.现场资格复核。
资格复核的时间为:2022年8月3日至8月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地点:张家界市人民医院沙堤院区全科楼一楼(联系电话:0744—8231645,地址:张家界市永定区沙堤街道桔坪路1号)。
资格复核需本人在现场进行。资格复核时须提供《张家界市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申报)登记表》(见附件3,一式3份,同时提交近期免冠正面2寸照片3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执业资格证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的有人事管理权的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资格审查合格者,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进入面试程序。
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引进对象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引进资格。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定于2022年8月6日9:00—17:30。
2.面试地点:张家界市人民医院沙堤院区全科医学楼三楼。地址:张家界市永定区沙堤街道办事处桔坪路1号。
3.面试内容:面试根据岗位要求,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重点测试专业能力(基本知识、专业知识与技能、病案综合分析等),采取现场答题的方式进行。
4.面试不设开考比例。面试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面试总分为100分,设立70分的面试成绩合格线,即面试成绩≥70分的才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5.报考人员为博士学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等高层次人才的,实行“免予考试+随到随引”,直接进行实践考核(临床试用1周),考核合格的直接进入体检程序。
(五)体检
根据岗位引进计划数,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按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总分高低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除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外,另增加吸毒和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项目,具体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用人单位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考察程序。考察由张家界市委卫健工委组织,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拟引进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做出考察结论。
下发考察通知7个工作日内,拟引进人员本人不配合导致考察工作无法进行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名额,经张家界市人民医院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后报张家界市委卫健工委同意,按照引进同一岗位的面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七)公示与聘用
张家界市委卫健工委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引进人选,在张家界市委组织部、张家界市人社局、张家界市卫健委和张家界市人民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后,办理聘用、入编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引进人才须在用人单位服务五年以上(自办理聘用手续之日起计算)。因拟引进人才个人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后放弃的,记入张家界市人才引进诚信档案。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自暂缓做出聘用结论之日起90日内,反映的问题仍未查实的,终止聘用程序。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
四、引进待遇
引进待遇按照《张家界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一)工资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工资规定执行。
(二)职级待遇。在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并获得相应学位的博士、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后可按相关规定分别享受七级职员、八级职员职务经济待遇;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博士、硕士研究生经认定符合相关条件的可分别享受副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经济待遇。
(三)享受购房补助、安家费和生活补助。
1.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才享受购房补助30万元、安家费10万元、五年内每月生活补助2000元。
2.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才享受购房补助10万元、安家费3万元、五年内每月生活补助1500元。
3.硕士研究生中本科和研究生毕业院校均为“双一流”高校的享受购房补助5万元、安家费4万元、五年内每月生活补助1000元;本科、研究生任一毕业院校为“双一流”高校的享受购房补助4万元、安家费3万元、五年内每月生活补助500元;本科和研究生毕业院校均非“双一流”高校的享受购房补助3万元、安家费2万元。
上述购房补助在张家界市城区内购房后分两次发放。
(四)享受人才服务“绿卡”待遇。享受免费进景区、医疗优待和子女就近入学等优待服务。
(五)其他待遇。
引进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高层次人才,其配偶在外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工作的,可按照同级对口原则调入我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工作。
五、疫情防控要求
所有考生、工作人员持入张后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居民健康卡、行程码绿码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及面试,并做好体温监测登记;全程均需正确佩戴一次性外科口罩(口罩由考生自备);候考期间保持人与人之间间距1米。
六、纪律与监督
张家界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要对开展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对有关人员在引进工作中违法违纪违规的要依法依纪依规进行处理。
咨询电话:
张家界市卫健委人事科:0744—8865668
张家界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0744—8231645
监督电话:
张家界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0744—8220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