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医院人才梯队建设,缓解医务人员紧张现状,适应医院发展需要,经医院研究决定,2022年拟招聘编外聘用制工作人员65名,其中医技人员50名,护理人员1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录用标准。强化监督管理,严格工作规程,严肃考试纪律,确保招聘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招聘岗位、要求及待遇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计划详见《大同市第五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即1991年7月22日至2004年7月22日期间出生):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7月22日至2004年7月22日期间出生)。
6.具有相应学历及学位要求,证书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
7.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条件。
8.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所学专业是指毕业证书载明的专业,学位证及其他证书不作为认定所学专业的依据。
9.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且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职业院校毕业生在参加事业单位招聘时,与普通学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处分期间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
2.在各类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有作弊记录并受过禁考处罚的人员;
3.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在编人员、现役军人、在校就读的学生不得报考(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有关规定,拒服兵役的不予聘用。按照有关规定,2017年以后被录用为乡镇机关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通过政法干警考录到岗工作后不满规定服务年限的,招考时岗位有要求未满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或试用(见习)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时间。
(四)招聘待遇
招聘人员待遇:招聘人员属医院合同制聘用人员,不占用单位事业编制。经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聘用后享受本医院同级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为:大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dt.gov.cn)-便民查询栏-人事考试入口。
网络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时间:2022年7月25日9:00至7月29日17:00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应聘者报名表所填写的所学专业名称须与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标明的专业一致)。考生务必坚持诚信报考,填写的与报考条件有关的各项个人信息务必真实、准确,在资格复审时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和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资格审查和验证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属在职人员报考的,须如实、准确填写就业情况,并需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并提供书面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征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需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资格初审
时间:2022年7月25日9:00至7月30日17:00
资格初审由大同市第五人民医院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7月29日17:00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7月29日17:00至7月30日17:00期间,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100元。缴费成功即视为报名成功。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打印《大同市第五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缴费时间:2022年7月25日9:00至7月31日17:00
(4)改报岗位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1:3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名额,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1:3,原则上取消。
招聘计划核减、取消及调整情况向社会公布。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2022年8月3日9:00-11: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改报。改报岗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22年8月3日9:00-12:00,资格初审结果可于2022年8月3日15:00前查询。
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放弃改报及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费通过原缴费渠道如数退还。
(二)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2年8月5日9:00-8月8日9:30
报考人员可于指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过程中如遇问题请与网报技术机构(0352-7930260)联系解决。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四、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工作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统一组织实施。
(一)笔试
笔试采取百分制形式。医学类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基础知识》;护理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护理基础知识》。笔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2022年8月8日9:00--11:00
报考人员应按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按照国家和山西省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参加考试前须接受手机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报告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行程码绿码、核酸报告阴性及体温测量正常者,方可参加考试,如有特殊情况和要求,见准考证。考生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全程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以及手机健康码、行程码绿码和48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缺少证件及有关证明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三日后可登录原报名端口查询。
笔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安排在原公告网站公布。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大同市第五人民医院组织实施。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按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就业报到证(含就业或落实就业单位时已使用过的报到证)等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其中: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岗位学历的专业要求若为二级学科,如“内科学(呼吸系病方向)”等,而考生的毕业证只写有名称“内科学”,需考生提供由毕业院校出具的证明材料(需注明考生所学专业学科名称),并提供学位论文(原件)以及论文封面的复印件1份。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需出具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未就业且档案在各级人才交流、就业服务机构代理的提供档案托管部门证明,档案自带的提供本人档案。
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验证。
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从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递补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三)面试
面试的具体组织、内容、方式安排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面试时间、地点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网站另行通知。
医技岗位的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由专家对面试人员采取提问的方式进行。
护理岗位面试采用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应试人员按规定程序进行相应实践操作。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面试结束后,按照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同一岗位2名及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如各项成绩均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工作由大同市第五人民医院组织实施。
考试结束后,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标准执行。招聘岗位根据有关规定对应聘者体质有特殊要求的,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和有关规定执行。
对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用人单位要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招聘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形成的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原公告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后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提供本人档案等有关材料并报到上岗者,取消聘用资格。对进入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放弃的,以及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再与招录单位重新签订聘用合同,否则不予聘用。
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不合格者予以辞退;试用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
七、咨询与监督
(一)本次招考的各类应公开信息均在大同市第五人民医院官方网站发布,如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考信息的,后果考生自负。
(二)凡出现提供虚假信息、材料不齐、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如已签订劳动合同,医院应据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培训事宜。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
公告咨询电话:0352-2389126
技术咨询电话:0352-7930260
监督电话:0352-7933819 0352-2389231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考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1. 大同市第五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doc
附件2.大同市第五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x
大同市第五人民医院2022年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22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