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经研究,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5人,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心健康,有志并安心于安吉教育事业,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和专业要求;
3.户籍以2023年4月24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二、招聘对象
本次共招聘25人,其中初中教师7名、小学教师13名、财务人员2名、幼儿园教师3名(具体名额分布见附件1)。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满足专业要求的,均可报名。已就业或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人员由本人负责妥善处理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或聘用关系。
(一)中小学教师岗位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023年毕业生户籍不限,凭毕业生推荐表可直接报名;历届生限安吉户籍,须持有相适用的教师资格证。
(二)幼儿园教师岗位
1.本县户籍、持有教师资格证且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本县幼儿园在岗劳动合同制教师;
2.本县生源或具有本县户籍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历届生需持有相适用的教师资格证。
(三)财务岗位
普通高等学校财会及相近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从事财务工作满两年(不含实习),且具有助理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限安吉户籍。
三、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选择岗位、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网上报名按学段分岗位报考,每人限报1个岗位,招聘学科专业要求见附件1,研究生学历可按专业方向报考岗位。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4月24日16:00止。报考人员对照报考条件在网上提交下列材料:《安吉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安吉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网上报名汇总表》、身份证电子照片、个人1寸电子免冠近照1张、教师资格证电子照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毕业生推荐表》电子照片(应届生提供)、户口本电子照片(历届生提供)、毕业证书电子照片(历届生提供)。本县幼儿园在岗劳动合同制教师还需提交学校在岗证明,财会岗位还需提交助理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从事财务工作满两年(不含实习)的佐证材料电子照片。汇总后统一发送到jszp434@163.com(邮件发送成功会有自动回复)。参加网上报名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自行到网上核对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并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核对和领取准考证的,网上报名无效。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4月24日16:00,由安吉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负责,联系电话0572-5188805。4月25日下午将在安吉教育网上公布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各报考人员自行到网上查询核对,初审未通过人员可在4月26日至27日网上重新提交报名材料,如有疑问,须在4月26日至27日8:30-12:00,13:30-17:00与安吉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联系,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联系确认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应聘人员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招聘计划3人以上的为2倍),相应核减该学段学科招聘计划数直至取消。报考人员可在4月27日前调整应聘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4月28日在安吉教育网上公布网上报名最后结果。
领取准考证时间:2023年5月11日至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到安吉县教育局便民服务大厅(昌硕街道齐云路233号)领取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的,视作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如有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的,可电话预约委托他人代为领取。预约电话0572-5188805。
3.笔试
安吉县教育局统一组织笔试,笔试采用闭卷形式。
笔试内容主要体现教师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符合实施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的方向,重点考查应聘人员掌握与教育教学工作相关的综合业务知识、相应学科专业知识、课堂教学基本功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范围:幼儿园教师岗位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教学理论(含教育学和心理学知识)、《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幼儿教材教法等。中小学教师岗位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教学理论(含教育学和心理学知识)、初中和小学国家课程标准、学科专业知识(含解题能力)、学科教材教法等。财会岗位为财务政策法规、会计专业理论知识和财务操作实务。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公共知识部分20分,专业知识部分80分。笔试时间为2023年5月13日(星期六)上午8:30—11:00,应聘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本人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4、资格复审
笔试后,按招聘计划数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招聘计划数在3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如遇末位并列的,并列者均列入资格复审名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安吉教育网上公布,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应提供报考岗位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和学位证书(2023届毕业生为《毕业生推荐表》)、教师资格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奖学金获奖证书、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暂未取得证书的由学校出具证明),本县幼儿园在岗劳动合同制教师还需提交学校在岗证明,财会岗位还需提交助理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从事财务工作满两年(不含实习)的佐证材料。港澳台、国外留学回国人员及中外合作大学毕业生,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且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与应聘岗位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将在规定时间内在该岗位参加笔试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资格不符或弄虚作假者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5.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安吉教育网上公布。教师岗位面试采用上微型课和面谈的形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心理素质和人际沟通能力,音乐、体育、美术、幼儿园岗位面试内容还包括专业技能测试。财会岗位采用面谈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素养、心理素质和人际沟通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程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体检、考察
按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合成总成绩,合格分为60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不合格的,不列入体检、考察范围),如总成绩相等,依次按笔试成绩、优秀毕业生层次、获得奖学金等第、次数,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将名单在网上公布。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政策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考生可登陆安吉教育网www.ajedu.com查询)。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体检、考察对象自动放弃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该岗位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因怀孕等特殊原因不能完成体检程序的,保留应聘资格1年。
7.选择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全部为农村中小学、幼儿园(财会岗位除外)。聘用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挑选岗位。如总成绩并列,依次按照笔试成绩、优秀毕业生层次、获得奖学金等第、次数等条件确定选择顺序。2023年7月30日以后放弃的考生该岗位不再替补。
8.办理聘用手续
暑期凭毕业证书、报到证和教师资格证(除财会)办理相关手续,录用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8月1日前取得相适用的教师资格证,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适用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聘。录用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和服务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续聘;服务期为五年,未满服务期要求离开安吉县教育系统的,按解聘人员处理。
四、其他事项
本次教师招聘工作由县教育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考生可登陆安吉教育网(www.ajedu.com)查询。咨询电话:0572-5188805(安吉县教育局)。
附件:
1.安吉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及专业要求
2.安吉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3.安吉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网上报名汇总表
安吉县教育局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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