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陈经纶体育学校招聘3名专项体育编制教师(羽毛球、篮球和帆船)
杭州市体育局所属杭州市陈经纶体育学校等2家事业单位,因单位业务发展需要,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和《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等有关规定,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具体招聘岗位具体条件及其他情况详见《2023年杭州市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报名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有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日。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5日9时—12月18日17时。
2.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提交报名材料,邮件标题请注明“岗位名称+姓名”。报考杭州市陈经纶体育学校的人员将材料报送至hzcjltx@163.com,报考杭州市水上运动中心的人员将材料报送至hjjeff@qq.com,报名材料发送后请与招聘单位电话确认。
3.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报名表(见附件)、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运动员资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同时附近期免冠电子彩照。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初审不予通过。
4.岗位开考要求:对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不开考或酌情核减招聘计划。
5.资格初审:招聘单位从2023年12月5日9时至12月20日17时,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子邮件回复初审结果。
6.准考证发放:初审通过的,招聘单位将适时通过电子邮箱发放准考证电子稿,并电话确认考生准考证已收悉。考生可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结构化面试和专业面试三部分。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结构化面试成绩×30%+专业面试成绩×30%。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一门,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12月23日上午9:00——12: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岗位1:5的比例确定参加结构化面试及专业面试人员(如实际参加笔试人员不足1:5的比例,则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确定为结构化面试及专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
面试入围人员按招聘单位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报名时上传的相关材料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如有面试入围人员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可在本招考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一并递补,资格复审递补一般只进行一次。
(三)面试
资格复审通过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面试分结构化面试和专业面试,结构化面试、专业面试的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均为60分。结构化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进行专业面试;专业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列入考察、体检对象。
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综合素质;教练员岗位专业面试采取书写教案及上模拟课等方式进行(书写教案15分钟,上模拟课25分钟),主要考核应聘人员专业水平。结构化面试和专业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信息查询
笔试、结构化面试及专业面试成绩等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均在杭州市体育局网站上公布(http://ty.hangzhou.gov.cn/),请应聘人员及时查询。
五、考察与体检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规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若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六、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合格人员,按择优原则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的,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与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2.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及其他有效证明为准,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运动队经历以所在省级及以上运动队开具的证明为准。
3.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循本次招聘考试有关要求。
监督投诉电话:(0571)89583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