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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2025年教师招聘18名公告

时间:2025-03-18 15:26:23 点击:29 【

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公开选聘2025年优秀教育人才公告(浙江师范大学专场)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教战略,努力打造温州教育高地,打响“好学温州·优教强城”和“来温州·创未来”品牌,经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面向全国及国(境)外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开选聘事业编制教师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选聘岗位详见《公开选聘2025年优秀教育人才岗位一览表(浙江师范大学专场)》(附件1)。

二、选聘对象

毕业时间为2023年1月至2025年7月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或毕业时间为2025年7月底前的博士研究生,且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以及本公告其他要求。

1.全国普通高校和国(境)外高校博士、硕士研究生。

2.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

3.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

4.浙江省内普通高校师范类“实验班”本科毕业生(如浙师大初阳学院、温大溯初班和化学创新班、杭师大经亨颐实验班、浙江外国语学院卓越班、绍兴文理学院祖楠班等)。

5.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优秀毕业生(要求前6个或7个学期综合考评排名所在学校班级或专业前50%)。

6.在校期间荣获国家级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或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荣誉的本科毕业生;或荣获全国高等院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或省级高等院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二等奖及以上的本科毕业生。

三、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教师职业素养、较强的团结协作意识和拼搏奉献精神,身心健康。

3.本科生要求199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要求199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要求198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4.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要求,专业审查认定参考《2025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以及国(境)外高校专业,如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相似的,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及培养目标等佐证资料,证明确实相近、相似的,本着“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审查认定。具有研究生学历的考生,大学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符合选聘岗位要求的,均视为符合专业要求。曾获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的,报考相应学科教师和竞赛教练岗位,专业不限。

5.持有符合选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中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须在2025年8月15日前取得;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和硕士、博士研究生须在2026年8月15日前取得。

6.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3)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7)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9)存在教育系统从业禁止情形的。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及方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现场确认、资格审查、择优选聘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选聘公告在温州教育人才网(https://rczp.wzer.net)、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hrss.wenzhou.gov.cn)等网站,以及温州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时间:2025年3月14日8:30至3月22日12:00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温州教育人才网(网址:https://rczp.wzer.net)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填报信息,提交报名表(附件4)、简历和视频(附件5)、学历学位证书、师范生证明、综合考评排名证明(附件6)等。网上报名期间,用人单位可通过查看简历、电话、现场或视频等方式和考生进行交流,了解考生具体情况,并进行资格初审。为确保充分的沟通交流时间,建议考生尽早进行网上报名。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网上报名期间可更改报考岗位、补充材料,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不可更改报考岗位。

(三)现场确认

时间:2025年3月22日(周六)9:00—14:00

地点:浙江师范大学(金华本部)启明篮球场

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携带报名表、个人简历、空白就业协议书(网签学校凭网页截图打印稿)、师范生证明、综合考评证明,以及其他能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材料到现场进行报名确认,仅网上报名而未到现场确认的按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处理。开考比例(即岗位计划数与现场确认且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之比)一般为1:3,其中学科竞赛教练岗位开考比例可视情调整为1:2,不足上述比例的,将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计划数,具体开考岗位和取消的岗位数情况,将在温州教育人才网上公布。

(四)初试

初试通过面试等方式进行,主要评估考生的专业水平和岗位匹配度。初试时间为2025年3月22日(周六)14:00前,具体时间、地点由各用人单位确定通知。初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5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入围考核。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数1:3确定考核对象,其中若最后一名同分,则一并列为考核对象,若不足规定比例的,初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考核。

(五)考核

时间:2025年3月23日(周日)

地点:浙江师范大学(金华本部)

考核方式包括面试和模拟课堂教学考核,具体时间、地点、方式等以考核现场或网上公布为准,不按时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5分,考核不合格的,不再进入后续环节。初试成绩不计入考核成绩。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计划数1:1确定拟聘用对象。如遇考核成绩同分的,进行加试,加试时间、形式另行通知。

(六)择岗

报考岗位属于一个用人单位的,相应的用人单位即拟聘用单位,无需择岗。报考岗位属于多个用人单位的,由拟聘用对象按考核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选择用人单位,如考核成绩相同,按抽签结果决定择岗顺序。现场择岗时间、地点等要求另行通知,不按规定参加择岗的,视为放弃。因考生放弃择岗而空缺的岗位,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从符合要求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七)签订就业协议

用人单位和拟聘用对象签订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签订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资格。因放弃而空缺的岗位,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在签约次日24时前从本岗位考核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签订就业协议书后违约的,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记入个人诚信档案等。

(八)优秀考生调剂

在拟聘用对象签订协议书后,用人单位尚有岗位空缺的(因岗位核减,或所有考核对象都低于合格分数线,或入围人员放弃等),对考核成绩高于80分(含80分)、符合空缺岗位条件要求且未被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的考生(不含主动放弃签约的考生),经用人单位和考生双向选择,经市教育局和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同意后,可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签订就业协议书。若空缺岗位同时存在可递补和可调剂的对象的,由用人单位综合比选择优确定聘用对象。

(九)体检

签订就业协议的拟聘用对象要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得聘用。

(十)考察

用人单位成立考察组,根据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要求,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为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等。因触犯刑法被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的,因触犯刑法被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定罪不起诉决定的,因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条、第四十条第(一)项、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二)项、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规定被行政处罚的,以及存在其他从业禁止情形和不符合录用考察有关规定的,考察不予通过。考察时间预计为2025年7月份。

(十一)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对象,在温州教育人才网和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相关问题经查实确定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相关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二)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对象通过公示后要按要求办理聘用手续,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未能在2025年8月15日前,提供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和毕业时间等信息以认证书为准)、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的,解除就业协议,取消聘用资格。要求2026年8月15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岗位聘用人员,未能按要求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或不予续聘。

五、其他事项

(一)符合温州市《关于大力实施“瓯越英才计划”高水平建设浙南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的40条意见》等相关人才政策的,按规定享受人才奖励等待遇。

(二)温州艺术学校系完全中学,学校可根据实际在高中部或初中部统筹安排教师,报考即视为自愿服从学校统筹管理,聘用人员不服从安排的,解除聘用合同或不予续聘。

(三)资格审查贯彻招聘全过程,考生应对自己所填报的信息、提供的资料和承诺的事项负责,对存在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虚假信息,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以及在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四)体检、考察、公示及后续环节不通过,或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招聘过程将严格规范程序,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向应聘对象收取任何费用。

(六)温州教育人才网(https://rczp.wzer.net)、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wenzhou.gov.cn)是发布招录相关信息的主渠道,请所有考生及时关注。

(七)考生对本公告规定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发布后3日内向温州市教育局提出书面意见,逾期不再受理。

(八)咨询和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温州市教育局人事处,0577—88639160,网上报名技术支持,0577—88286875。

监督举报电话:温州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577—88636301。

(九)本公告由温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公开选聘2025年优秀教育人才岗位一览表(浙江师范大学专场).xlsx

2.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xlsx

3.2025年浙江省公务员招考专业参考目录.xls

4.温州市教育局公开选聘报名表.docx

5.个人简历和视频制作格式要求.docx

6.综合考评排名证明模板.docx

温州市教育局

2025年3月12日


浙江教师招聘交流群:812269385


作者:浙江教师招聘网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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