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余姚市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按各项规定程序已经结束,现将签约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签约安排:
1. 签约对象:2016年余姚市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拟聘用人员。(包括名单见附件)
2.签约地点:余姚市社区学院一楼报告厅。(原余姚市城区职校,地点:余姚市大黄桥南路438号,法院北首,检察院南首。)
3.签约时间:
报考幼儿园职位(包括幼儿园学前教育统招、幼儿园专业医务统招)的拟聘用人员于2016年8月4日上午9:00到签约地点报到。
报考小学职位(包括特殊教育)的拟聘用人员于2016年8月4日下午2:30到签约地点报到。
报考中学职位(包括初中小学信息技术定向、中小学校医统招、中学心理学统招、中学政治统招、中学历史统招)的拟聘用人员于2016年8月5日上午9:00到签约地点报到。
教育高层次人才招聘、专业实习指导教师招聘、应届免费师范生招聘的拟聘用人员于2016年8月5日上午9:00到签约地点报到。
(签约对象请随带身份证或学生证、蓝色或黑色水笔。)
二、有关说明
1. 2016年余姚市招聘第二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拟聘用人员名单已公示,公示时间:2016年7月7日——7月13日,经公示无异议,按规定时间办理签约手续。
2. 所有拟聘用人员(包括教育高层次人才招聘8人、职高专业实习指导教师招聘2人、第一批面向应届优秀毕业生招聘的61人、应届免费师范生1人、第二批招聘的142人)签订《2016年余姚市教育系统新招聘教师服务协议书》。
3. 社会人员按批准权限,现有工作单位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手续后予以聘用。应届毕业生须随带《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和《报到派遣证》,与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书》(已经签订的除外),待毕业派遣报到后,办理聘用手续。
4. 拟聘用人员不按规定报到的、或应届毕业生不能如期毕业的(截止2016年8月31日)、或拟聘用人员不服从教育局统一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5. 无故不参加签约的人员视为弃权。
6. 凡定向招聘的职位,按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自主选择定向的学校。若同一招聘职位考试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初中小学信息技术定向、中小学校医统招、中学心理学统招、中学政治统招、中学历史统招职位的录用人员,根据本人的任职资格聘用到相应学段的学校工作。
7.新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和人事代理,并实行试聘期。无教师资格证书的聘用人员须在试聘期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凡属农业家庭户的聘用人员,须在试聘期内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试聘期满,没有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的,或没有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的,或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并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聘期满,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并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定级。
8. 新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其他事项
1.新入职教师培训初步安排在2016年8月11日—8月18日,期间不要安排外出,请按时参加培训,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培训完成情况直接关系到转正定级。具体报到时间、地点于8月8日左右见余姚教育网培训通知。
2. 如有疑问,请与余姚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联系,联系电话: 62821526(中学)、62816978(小学、幼儿园)。
附件:2016年余姚市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拟聘用人员名单.docx。
余姚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2016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