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浦江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为满足我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需要,实现人才资源合理配置,根据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我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将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工作人员共60名,其中会计3名、教师学员32名,中小学雇员制教师10名、幼儿园雇员制教师15名。具体职位、人数详见附表。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1.招聘范围和对象
(1)本科以上学历(国外研究生毕业生的,硕士学位需经教育部认证)。
(2)具有浦江户籍(以公告之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或生源地为浦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师范类应届毕业生。
(3)具有浦江户籍或生源地为浦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生,可以报考学前教育;全日制普通高校特殊教育专业毕业的大专以上毕业生,可以报考特殊教育。
(4)本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2.报考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2)具有与招聘职位(专业)相适应的资格条件;
(3)身心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27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采取按职位招聘的办法,经报名、笔试、面试、教师职业素质测试、体检、考察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接受社会监督。具体招聘办法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原浦江县进修学校(环城西路25号)一楼。
3.报名办法:凡符合条件者,请携带报名表(见附件2),相关个人资料,近期免冠一寸正面照二张,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合格者需缴纳考务费50元。
相关个人资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无法提供毕业证书的,应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证明(专业、学历层次)。2018年7月30日前未能取得招考条件所需的学历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但已取得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可以凭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证书报名。
如同一职位同时招聘新教师学员和雇员制教师的,聘用顺序为先聘用教师学员再聘用雇员制教师。仅报考教师学员招聘的,请在报名表中注明,否则视作同时报考教师学员和雇员制教师。
4.准考证领取方式
报考人员须凭本人身份证于7月9日下午(2∶00-5∶30)到县教育局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18年7月10日。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会计职位笔试内容为会计专业知识,幼儿教师职位笔试内容为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和教育政策法规,其他职位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和教育政策法规,笔试满分100分。会计职位笔试成绩按100%计入总成绩,其他职位笔试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
(三)奖励加分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获得省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的,可加8分;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的,可加1分。
(四)面试
会计职位不面试。其他职位根据笔试成绩加奖励加分从高到低,招聘名额不足3人的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名额3人及以上的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名额10人及以上的按1: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教师学员和雇员制教师合并计算招聘名额,下同)。
中小学教师职位面试采取模拟上课,主要考察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专业技能;学前教育教师职位面试主要考察模拟上课、钢琴弹唱、跳舞、绘画等职业技能。面试满分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教师职业素质测试
根据总成绩(笔试折合分+面试折合分+奖励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学科职位计划数1:1.5(四舍五入)比例确定参加教师职业素质测试对象,其中招聘计划10人及以上的按1:1.3的比例确定参加教师职业素质测试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教师职业素质测试结果必须达到均值及以上。教师职业素质测试结果未达到均值的,教师职业素质测试不通过。
(五)体检、考察
通过教师职业素质测试的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参照当年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执行,有特殊行业要求的部分体检项目,其标准如严于上述规定的,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报考人员如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参照当年公务员招考考察标准执行。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予以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如同一职位同时招聘教师学员和雇员制教师的,按照先聘用教师学员,再聘用雇员制教师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语文、数学、音乐、体育职位的人员,聘用时若没有教师资格证的,应当于2020年7月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规定时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解除合同。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的,或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拟聘资格。
四、其它事项
1.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2倍的职位,将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的教师学员、雇员制教师计划数,相应增加到其他职位的教师学员、雇员制教师。
核减的计划数根据报名情况按以下顺序进行调整:(1)分男女职位的学科优先在同学科岗位内调整;(2)调整至紧缺学科音乐、体育、社会;(3)调整至语文学科;(4)调整至数学学科;(5)调整到其他学科。
2.教师学员实行一年培训期制度,培训期内不作入编登记,安排培训学习及临时性顶岗任务,领取见习期工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年终考核奖。一年后对学员进行考核,考核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档次,考核合格比例不高于98%。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定级,办理入编手续;不合格的,解除关系。
3.雇员制教师为非在编教师,所有待遇参照同条件在编教师待遇标准核发,也实行绩效工资制,参照同等条件在编教师缴纳社会保险与职业年金。雇员制教师的专业技术资格评聘参照在编人员执行。
雇员制教师管理办法、考核办法与本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相同。如岗位有需求,聘期结束,考核合格的,可办理续聘手续。考核结果合格及以上的,可在教育系统进行校际交流。聘期内有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当年解除聘用关系。
如教师编制增加,在编制充足的情况下雇员制教师直接考核合格入编;在编制不足的情况下,在教师招考时设置一定数量的岗位面向雇员制教师定向招聘。雇员制教师在聘期内获得市级及以上教坛新秀荣誉的,在有编制空缺的情况下,可通过直接考核等方式择优选调进入正式编制管理。聘用期间,如遇政策性清退,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4.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考发〔2007〕32号)执行。对违纪违规行为,按《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要求,上报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希望广大报考人员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污点。
5.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6.会计、雇员制教师聘用后在浦江县教育系统服务期不少于5年;教师学员在考核合格正式入编登记后在浦江县教育系统服务期不少于5年。
7.鉴于本次招聘的体检和考察工作将参照现行浙江省公务员考录相应环节工作的办法进行,身体状况不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或存在不宜录用为公务员的各类情形的人员,不宜报考。
8.本次招聘不安排也不委托、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安排任何培训班。任何兜售与本次招聘有关资料、信息的行为均与招聘组织单位无关,请报考人员务必不要轻信。
9.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总成绩、教师职业素质测试入围人员及测试结果、体检入围人员及体检结果、拟聘用人员等信息均在浦江县教育公共服务平台(www.pjedu.net)、浦江县政府网官网(www.pj.gov.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查询。
10.报考人员对本次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县教育局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1.咨询电话:0579—84206560、84205908
附件:
1.2018年浦江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计划.xls
浦江县教育局
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