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江干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16年11月公开招聘教职工公告
杭州市江干区教育局所属杭州市天杭实验学校等19家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教师112名。依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情况
杭州市天杭实验学校等19家单位均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参加本次招聘被录用的人员均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校级及以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全国重点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后出生)的2017届毕业生;
4.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一致;
5.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招聘岗位
详见《杭州市江干区教育局所属单位2016年11月招聘教师计划》。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设立的报名地点为浙江师范大学,并按下列程序进行。每位应聘者只能报名参加一个岗位的应聘。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
2.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4日上午9:00至12:00。
3.报名地点:浙江师范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多功能厅
4.携带资料:请携带就业协议书原件、校优秀毕业生证明(高校管理部门开具)、身份证复印件、学习成绩单、获奖证书、学生证、个人简历等资料现场确定报名时投递。报考岗位满足1:2的比例即可开考。
5.11月14日下午16:30后可至报名处查看考场安排。
(二)笔试
1.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不分学科,以教育类公共综合知识为主。
3.笔试时间一小时,2016年11月15日上午9:00——10:00。
4.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
5.11月15日下午16:30-17:00,考生凭身份证查看笔试成绩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16年11月16日上午9:00开始。
2.面试方式:回答问题,时间15分钟(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为100分制,合格分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以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按40%和60%的比例折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在前。
五.体检和考核
体检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如患有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等疾病的,应向体检医生说明,如隐瞒不报,一经发现,不予录取或解除人事聘用关系。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进行。对考核对象进行政审、调查了解现实表现情况。对存在受行政处分等处罚的,不予录用。
此次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岗位,招聘学校可申请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选择放弃。
体检、考核的具体事项通知另发。
六、公示及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杭州教育网和江干教育网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或被证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时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被聘用后两年内不能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
七、其他说明
本次招聘录用人员在2017年8月办理报到手续。
本次招聘工作由江干区纪检部门负责监督,江干区人力社保局、江干区教育局共同实施。
本公告由杭州市江干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71)86974949。
监督投诉电话:(0571)86974910。
附件:杭州市江干区教育局所属单位2016年11月招聘教师计划
杭州市江干区教育局
2016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