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学年宁波市鄞州区教育系统第一批教师招聘面试公告
根据招聘公告(2016年11月7日发布)和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
2016年11月19日。上午8:00报到抽签,8:30开始准备,9:00开始试讲。
二、面试地点
候考室:浙江师范大学5幢研究生楼一楼102教室。
三、面试形式
试讲。试讲内容为相应教材或专业知识。准备30分钟,试讲10分钟。
四、面试须知
1.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进入候考室,关闭所有通讯工具并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否则视同作弊。
2.考生须按时进入候考室,上午8:30以后不得进入候考室,迟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考生中途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上厕所须有管理人员陪同。面试结束后不得再次进入候考室,不能跟未面试人员接触。
3.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资料、通讯工具、计算器进入面试准备室。只准带必需的文具,如蓝(黑)色字迹钢笔、圆珠笔、签字笔、铅笔和橡皮、绘图仪器。准备室中的教材不能带走或涂改。
4.考生按抽签号顺序进入面试室,在面试时,不准向评委自我介绍或暗示、透露个人信息。
5.试讲时间为10分钟,到时终止;不足8分钟酌情扣分。
6.考生试讲后,必须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周围逗留,更不得喧哗,可到候分室等待面试分数。
7.违反上述相关要求的,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8.其他违纪违规行为,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
2016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