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县职业教育师资队伍,推动职业教育事业快速健康发展,决定公开招聘安吉职业教育中心学校专业课事业编制教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学科 |
名额 |
专业要求 |
备注 |
烹饪 |
1 |
烹饪与营养教育及相近专业 |
擅长冷菜与雕刻的制作与教学;擅长中式烹调技术 |
二、招聘对象: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招聘计划学科专业要求,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户籍、毕业时间和生源地不限,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研究生学历可按专业方向报考;
2、获得过高职院校学生相应专业技能竞赛省二等奖(或相应专业国家三等奖)及以上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到2017年3月7日17:00。报考人员网上下载《安吉县公开招聘职业高中教师报名表》(报名表点击下载),填写好后与相应材料(身份证、毕业生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本科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技能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电子稿一起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zjajzjzx@163.com 。港澳台、国外留学回国人员及中外合作大学毕业生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招聘学校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初审。
2.初试。
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确定参加初试对象,并要求在规定时间来安吉参加学校组织的初试,学校初试办法先报县教育局备案。初试主要内容为专业操作技能、专业理论素养和课堂教学基本能力。初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复试签约。
招聘学校初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若以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推荐的,则学校须提交书面情况说明),择优推荐复试对象,并将复试对象的初试成绩汇总表、报名表和报名材料等交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参加县教育局组织的复试。复试采用面谈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人员从事教师岗位的心理素质和人际沟通能力,经评委打分评定,择优录用,录用者直接签约。复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不予录用。复试时随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推荐表》、应届生提供《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各类证书(含各类荣誉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验审后退回)。
4. 体检、考察、聘用。
已签约人员经体检、考察合格(应聘人员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未撤销者,考察为不合格),2017年8月1日前凭毕业证书、报到证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如未能按规定提交相应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同时,须在2019年7月15日前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予以解聘。体检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新聘用人员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续聘。服务期为五年,服务期未满要求离开安吉县教育系统的,按解聘人员处理,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四、其他事项
本次教师招考工作由县教育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接受县监察局监督。
考生可登陆安吉教育网(www.ajedu.com)查询。
咨询电话:安吉职业教育中心学校0572-5837508(杨老师)、安吉县教育局5123434。
附件:《安吉县公开招聘职业高中教师报名表》(报名表点击下载)
浙江省安吉县教育局
2017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