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萧山区2017年教师招聘公告》相关规定,教师招聘将进入资格再审程序,现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象和材料
在拟入围体检考生名单中,下列两种人员须参加资格再审,并须
随带身份证和相应规定材料:
1.应届生(研究生岗位、职教、特教、幼教C类除外)须出具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登陆http://www.ntce.cn/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的“考生服务→合格证查询→证书查询”栏中,打印PDF格式“网页版”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2.区外事业编制教师,须出具现就业单位聘用合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样表见《招聘公告》附件3)或解聘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7年4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地点:萧山区教师进修学校(萧山城区南环路与育才路交叉口)1楼113阅览室,联系电话82622107、82655887。
三、说明事项
未能提供相应材料者,取消资格。入围体检缺额人员在报考同一
学科岗位的人员中按成绩依次递补。有关体检具体事项和入围名单另行公告,请相关考生密切关注萧山教育信息网,逾期责任自负。
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
2017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