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区2015年教师招聘简章
为充实萧山教育师资队伍,提升教师整体素质,促进萧山教育高均衡、高品质发展,根据我区电大、中小学和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情况和师资需求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
一、招聘计划
电大和高中研究生岗位20人,普通中小学教师60人,职高专业教师20人,幼儿园教师70人,共计170人。具体招聘计划指标详见《萧山区2015年教师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对象
1.电大和高中研究生岗位:杭州市区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和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研究生,其中全日制“211工程”院校研究生放宽到浙江省生源。
2.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杭州市区户籍或生源。其中,应届省级优秀毕业生,音乐、体育、美术学科教师,放宽到浙江省户籍或生源;幼儿园教师B类,为萧山区户籍或生源,以及大江东户籍或生源;幼儿园教师D类,为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定向培养的应届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
3.职高专业教师:浙江省生源或浙江省户籍。
4.区外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教师:萧山区户籍或生源的萧山区外事业单位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在职在编教师。
“生源地”是指参加高考时的户籍所在地。
(二)条件
1.思想、身体:遵纪守法,热爱教育工作,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身体健康。
2.年龄: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曾在本区从事全日制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的教师,区外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教师,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普通话:具有省语委颁发的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其中,报考语文学科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4.学历、专业、职业资格及技能:详见《萧山区2015年教师招聘计划表》(附件1)。
“应届”均指全日制普通高校和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2015年毕业生。
(三)报考资格必备条件的期限,截止时间为资格初审前(即2015年3月11日)。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招聘实行“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程序: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或测试、体检、考察、公示、现场定岗和录用等。
电大和高中研究生岗位采用“公开报名、统一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即经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后,直接进入面试等程序并提前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幼儿园教师D类采用“统一测试,定向聘用”的办法进行,即不用网上报名,凡符合定向就业相关条件的人员,直接进入测试等程序。
资格审查包括初审、复审和再审,并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
具体招聘程序和办法如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7日8:30至3月9日16:30。
2.报名方式:登陆萧山教育信息网,在“教师招考”栏进行报名。
3.报名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电大和高中研究生岗位的,可再报(即两次报名)一个条件相符的其它岗位。
考生应如实填写基本信息,根据招聘简章要求慎重选择报考层次和学科岗位等。“个人学习工作简历”从中学阶段开始填写,时间经历必须连续,工作经历须与劳动合同及社保参保时间相一致,不得空缺。上传的照片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照片文件格式为JPG,大小控制在100K以内。报名成功后,系统会出现网报号,请考生牢记并保管好网报号和密码!网上提交后若要修改个人报考信息可凭网报号和密码进入。网上报名程序不具备报名资格审核功能,是否具备相应学科岗位报名资格,请自行阅读理解本次招聘简章有关要求。
4.调整报名:2015年3月10日。
网上报名截止后,将不再接纳考生报名,于2015年3月9日晚上在萧山教育信息网公布各岗位报名情况。已报名的考生若需要调整岗位,可凭网报号和密码在网上调整报名信息,调整报名截止时间为3月10日16:30,到时将关闭报名系统。
(二)资格初审
2015年3月12日至3月1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根据网报时预约的时间段,到电大萧山学院现场进行资格初审、缴费并确认报名信息等,规定时间内未经资格初审的视作自动放弃报名。入场时必须提供身份证和网报号,按照现场流程进行,最后取得《确认单》者为报名成功。
学科岗位计划指标与符合报考资格人数的比例:招聘1-9人为1∶3,招聘10人及以上为1∶2。其中,电大和高中研究生岗位、高中、职教岗位和音体美学科比例均为1∶2。符合报名资格的人数未达到相应比例的,则招聘指标按规定相应核减直至取消计划指标。
资格初审时必须提供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前考生应预先按下列顺序整理装订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
1.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两页)或户口卡;
2.身份证;
3.毕业证书(应届生为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人员为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境外学历认证书);
4.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如空白的须提供三联原件)和劳动合同书(已就业者);
5.已签协议或合同者还须提供该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样表见附件2,区外在职在编教师可延迟至体检前提供);
6.教师资格证书(应届生无教师资格证的为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心理健康、特教除外〉和普通话证书,电大和高中研究生岗位和职教岗位为普通话证书。);
7.30周岁以上者的任教年限证明(样表见附件2);
8.职高专业教师报考者技能等要求的相应证书,职高实习指导教师报考者的3年及以上对应岗位实践经历证明(样表见附件2);
9.以“应届省级优秀毕业生”条件报考者的证书或大学院级证明。
(三)笔试
1.笔试内容:除电大和高中研究生岗位外,所有学科岗位均设“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门笔试科目,“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等,“学科专业知识”包括学科知识和教材教法。笔试各科目卷面满分均为100分。
普通学科考试说明详见“浙江教育考试网”上“社会考试”栏目中,有关“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录用考试各课程考试说明”。试卷分别设中学卷、小学卷和幼教卷。所有学科岗位均用报考层次对应的“教育基础知识”卷;报考小学科学和小学信息技术的“学科专业知识”分别使用初中科学卷和中学信息技术卷;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心理健康、特教和职教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无考试说明,均不指定参考书目,考生可按报考学科和层次自行准备。
本次笔试采用网上阅卷,考生书写须使用0.5及以上黑色钢笔或水笔(签字笔),涂卡须使用2B铅笔,如有未遵照者责任自负。
2.笔试分值:“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分别按30%和70%的分值计入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按50%分值(其中音乐、体育、美术、幼教和职教岗位按40%分值)计入招聘总成绩。
3.笔试时间:2015年4月18日,“教育基础知识”上午9:00-11:30,“学科专业知识”下午2:30-5:00。
4.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或测试
1.面试或测试分类及分值:
根据笔试实考人数再次核定指标,如笔试实考人数不足计划指标与符合报考资格人数比例的,招聘指标相应核减。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按比例确定参加面试或测试人员,核定指标与参加面试或测试人数的最高比例:招聘1-9人为1∶3,招聘10人及以上为1∶2。
报考普通学科的考生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50%分值计入招聘总成绩。
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幼教和职教岗位的考生参加测试,测试成绩按60%分值计入招聘总成绩。其中,音乐、体育、美术和职教岗位的测试分为“技能测试”和“面试”两部分,“面试”与普通学科面试同时进行。
2.面试内容:主要测评举止仪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知识水平、教学方法和应用能力等方面。
3.测试内容及权重:音乐为“自选清唱、规定视唱、自选器乐、舞蹈和面试”五项各占20%,体育为“队列队形、田径、球类、体操和面试”五项各占20%,美术为“色彩40%、自选特长40%和面试20%”,幼教为“说、唱、弹、跳、画”五项基本功各占20%(不再参加面试),职教为“实践操作80%和面试20%”。
4.合格线:电大和高中研究生岗位、中小学普通学科的面试和幼教各类的测试设合格线(折合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对音乐、体育、美术和职教岗位测试中的“技能测试”设合格线(折合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轮程序。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根据相关规定和各岗位招聘总成绩确定体检人员,核定指标与体检人数比例:招聘1人为1∶2;招聘2人为1∶1.5;招聘3至4人为1∶1.2;招聘5人及以上为1∶1.1。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及其他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六)考察与公示
1.考察: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组织考察。考察超过规定时间不能作出结论或考生对考察结论有异议并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不再递补。
2.公示: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将在萧山教育信息网和萧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
(七)现场定岗与录用
1.现场定岗: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人员,在公示结束后按公布的核定指标岗位,按照“分数优先”原则,由本人现场选择岗位签名确定。具体岗位在面试前网上公布。
2.录用报到:对参加现场定岗的人员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录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服务期必须满三年。根据有关规定,被录用人员为农业户口的必须转为非农业户口后方可办理报到手续,被录用人员为杭州地区以外户籍的必须将户籍迁移到录用单位,被录用人员尚无教师资格证的必须在录用一年内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四、其他事项:
1.《准考证》、《成绩单》等由考生在萧山教育信息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可在笔试前三天打印,《成绩单》约在考后半个月可以打印。相关招聘信息请随时关注萧山教育信息网和萧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不再另行通知,逾期责任自负。
2.在招聘程序中,当招考总成绩出现并列分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当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分时,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当均并列时,对并列者加试。成绩统计过程中如有小数,则保留两位小数。
3.在招聘程序中,如发现有资格不符、提供材料不实和考试作弊等情况,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4.在招聘公示结束前的各程序中,出现放弃、淘汰和取消资格等情况时,缺额人员在同一阶段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成绩依次递补,且每一程序只安排一轮递补。在公示结束后的各程序中均不再递补。
5.学历专业分类请参考高等院校各类专业目录(附件3)。
其它未尽事宜由区教育局人事科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71)82627195、82622107、82655887、83686230。
附件:
1.萧山区2015年教师招聘计划表
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任教年限证明、职教实践经历证明等样张
3.高等院校各类专业目录
杭州市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
2015年2月28日
1.萧山区2015年教师招聘计划表.rar
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任教年限证明、职教实践经历证明等样张.rar
3.高等院校各类专业目录.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