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须知
1.考生进入考点后,严禁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所有通讯工具(如手机、小灵通等)应主动寄存,考核结束后到一楼“考生物品寄存室”领取。若在休息、准备或面试期间发现仍携带或使用任何通讯工具人员,一经查实,面试成绩以零分处理。
2.考生在集中时分学科抽取面试顺序号,按抽取的顺序号轮转,凭顺序号签条纸进入准备室、面试室。
3.考生要自觉遵守纪律,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不得随意进出休息室、准备室。要保持安静,不大声喧哗。
4.面试时考生只准报面试顺序号,不得向评委透露姓名和其他任何个人信息。
5.在准备、面试过程中如发现夹带资料,传递面试信息等作弊行为以及违反面试纪律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面试成绩以零分处理。完成面试的考生,应迅速离开考点,不得以任何理由在考点逗留。
6.下午面试的考生中餐由区教育体育局负责提供。
7.考生如遇有特殊情况,必须及时报告工作人员。
二、其他说明
试讲、学前教育技能测试内容等均由异地评委提供。
越城区教育体育局
201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