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城区公办幼儿园2017年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我市城区公办幼儿园2017学年师资需求状况,经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幼儿教师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优秀,有志于幼儿教育事业;
2.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2017年应届毕业生凭学校证明);
3.仪表端庄、身体健康,年龄要求在1987年6月1日以后出生;
4.平湖市户籍。具有浙江省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户籍可放宽至浙江省范围。
二、招聘名额
实验幼儿园3名、第一幼儿园4名、行知幼儿园5名(其中男教师1名)、百花艺术幼儿园3名,共计15名。
三、编制性质、工资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的教师属于编制外合同工,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市定标准执行。
四、招聘程序
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有意应聘人员可按照本招聘简章,向城区各招聘教师的幼儿园咨询、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填写报名表,并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1)自荐书(包含本人学习工作简历、基本情况、教育教学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成绩介绍等内容);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凭学校出具的证明);
5)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近期一寸证件照1张;
7)目前已经在幼儿园工作的应聘者,报名时须出具所在幼儿园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2.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核,当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名额比例小于3:1时,相应减少招聘名额。
3.考试。各招聘幼儿园委托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凡符合招聘条件、通过资格审查的,参加统一考试。考试含笔试、面试及技能测试。笔试内容为幼儿教育学、心理学及《幼儿教育指导纲要》及其他相关专业知识等。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按1:2确定入围面试对象,面试内容为幼儿园学科教学综合能力和幼儿园教师教学基本功(唱歌、弹琴、跳舞、绘画)。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面试(上课)成绩30%、面试(技能测试)成绩30%计算。根据总成绩高分到低分(如出现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者为先),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总成绩或面试成绩(含技能测试分)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核人选。
4.体检、考察。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组织体检并进行考察。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实施,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综合素质、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及毕业生的学习成绩等。
由于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拟聘对象放弃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缺可依次替补(要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在60分以上)。
5.公示、聘用。体检、考核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各招聘幼儿园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电话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7日上午8:00---下午4: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城区各招聘幼儿园园务办。
3.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4.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实验幼儿园马老师89172581(512581)、第一幼儿园盛老师89173178(523178)
行知幼儿园钱老师89173736(583736)、百花艺术幼儿园魏老师85827910(517910)
附件:平湖市城区公办幼儿园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平湖市教育局
2017年5月31日
平湖市城区公办幼儿园2017年招聘教师简章.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