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萧山区2016年教师招聘简章》相关规定,教师招聘将进入资格再审程序。在拟入围体检的人员中,报考普通中小学(心理健康和特教除外)、幼儿园AD类岗位的应届生须出具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登陆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进入“合格证查询”栏目,打印PDF格式“网页版”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区外在职在编教师须出具现就业单位聘用合同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样表见《招聘简章》附件2)。未能提供相应材料者,取消资格。
上述相关人员须随带身份证和相应规定材料,于2016年4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到萧山区教师进修学校6楼607室,进行有关材料的验收,联系电话82622107、83686230。
有关体检具体事项另行公告,请相关考生密切关注萧山教育信息网,逾期责任自负。
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
2016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