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第十九届高洽会宁波大红鹰学院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宁波市教育局、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大红鹰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99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大红鹰学院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学校创办于2001年,2008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2015年成为浙江省首批应用型本科建设试点示范高校。
学校占地面积约1700亩,分为本部校区(位于宁波市区学院路)和杭州湾校区(位于宁波市杭州湾新区);现有金融贸易学院、财富管理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人文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基础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成人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公共体育部、公共文艺部等教学单位,32个本科专业;在校全日制本科生近2万人。
学校注重打造服务区域新经济发展的财经学科特色,形成了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经、管、工、文、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着力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的中小企业中高端技术、管理岗位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现有省一流学科4个,市重点学科1个,省重点专业、优势专业和新兴特色专业共11个,市重点专业1个,市重点专业群1个,市品牌和特色专业2个;历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均在96%以上,毕业生创业率在全省本科院校中名列前茅,2016年学校被评为“全国民办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
学校坚持深化产教深度融合、校政企多元合作,先后共建大宗商品商学院、国泰安创业学院、慧科互联网学院、3D打印学院、象山影视学院、大宗商品流通协同创新中心、蓝源家族财富管理研究院、埃美柯自动化装备协同创新研究院、创新经济研究所等多个特色学院和研究机构,通过学科交叉融合和产学研协同创新,大力推进新兴特色学科专业建设,培养地方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急需的应用型紧缺人才,主动为行业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和智力支持。
“十三五”期间,学校将坚持“致良知、育实才、立善业”的办学理念,坚守“成为中小企业发展的首选大学”的办学理想,秉承“自信、专注”校训,围绕应用型示范建设目标,深入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和教育教学改革,努力建设成为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基地、解决区域中小企业工程技术问题的研究基地、区域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的服务基地,力争早日建成国内领先、有改革创新示范价值、特色鲜明的民办大学。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详见《宁波第十九届高洽会宁波大红鹰学院招聘计划》(见附件1)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有二种方式:一是高洽会现场报名;二是网上邮件报名。
㈠高洽会现场报名时间:2017年9月23日8:30--14:30;
报名地点:宁波国际会展中心(宁波市会展路181号)7号、8号馆一楼,具体展位见宁波市第十九届高洽会参展单位名录,宁波大红鹰学院展位。报名办法:先从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nbrs.gov.cn/index.htm)和宁波大红鹰学院网站(http://www.nbdhyu.edu.cn)的“师资建设”栏目下的“人事管理”上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和相关证件到宁波市第十九届高洽会招聘单位展位报名。
㈡网上邮件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17年10月31日为止。
报名办法:先从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nbrs.gov.cn/index.htm)和宁波大红鹰学院网站(http://www.nbdhyu.edu.cn)的“师资建设”栏目下的“人事管理”上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在规定时间内,连同个人简历电子稿和相关证件扫描件发送邮件至dhyzhaopin08@163.com邮件主题请标明“应聘岗位+姓名”。
2、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宁波大红鹰学院人事处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向初审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3、根据往年招聘情况,认定本次招聘岗位为紧缺岗位,经宁波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时,按实际应聘人数进入考试程序。
4、通过资格初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将由人事处通知本人,同时通知面试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二)考试
公开招聘考试采取试讲(或面试)的办法进行,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其中教师岗位采取试讲的办法进行,其他专业岗位采取面试的的办法进行;面试试题将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资格复审
面试前,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学生证和学校推荐表报名;国外、港澳留学归来人员也可先持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职称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和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通过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
2、面试
试讲(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所报岗位的专业知识水平、教学能力、研发能力、创新能力、成果转化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参加面试。
3、成绩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在宁波大红鹰学院网站上公布,并由人事处通知考核对象。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接到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符合《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要求。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情况排序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宁波大红鹰学院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联系人:余老师0574-88052286邮箱:dhyzhaopin08@163.com
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8044810
附件1:《宁波第十九届高洽会宁波大红鹰学院招聘计划》.xls
附件2:《宁波大红鹰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宁波大红鹰学院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