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昌幼教集团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满足新昌幼教集团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根据《2018年新昌县教体系统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公告》有关规定,决定面向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幼儿教师,现公告如下:
1.招聘原则与方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和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现场面试、择优聘用的方式。
2. 招聘计划
岗位:学前教育
人数:4人
学历:专科及以上
所需专业要求:学前教育相关专业
3. 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不包括民办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专业对口且符合下列条件要求,户籍不限。
幼儿园学前教育教师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
(2)获得过学校奖学金。
4. 电子报名方式
联系电话:86036033
电子邮箱:80472338@qq.com
邮件格式:学校 专业 姓名,并以附件形式发送个人简历。
备注:个人简历审核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20日
5. 招聘办法及程序
报名:
在指定高校进行公开报名与现场面试,面试结束后,确定拟签约名单。
报名地点: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幼儿师范学院
报名时间:11月28日上午9:00-11:00
备注: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获奖证书、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书(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近照1张到现场报名处报名。
面试:
现场面试。面试地点设在高校报名点(具体另行通知),面试由县教体局组织实施,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纪检组)、县人力社保局派人参与监督。学前教育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加专业技能测试形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
县教体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学校岗位人数确定体检对象,签订就业协议书。
体检:
体检由县教体局组织实施,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纪检组)、县人力社保局派人参与监督,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考察:
考察由县教体局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规定执行。
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新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新昌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其他:
1.本次招聘过程中如考生在面试成绩网上公布后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情况的,相应岗位不予递补。
2.聘用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现行规定执行。
3.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4. 教师岗位报考人员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允许聘用后2年内取得。聘用后2年内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5.聘用后执行服务期制度,县外新聘用人员在新昌服务年限未满五年的不得申请调县外。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公告,及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