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余杭区教育系统2018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杭州市余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余政办〔2008〕96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现将余杭区教育系统2018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8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共568人,其中普高10人,职高11人,初中94人,小学313人,幼儿园116人,民办中小学20人,民办幼儿园4人。具体岗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余杭区教育局2018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
(一)原“985、211”高校和全国“双一流”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届指2018届及尚未初次就业的2017届毕业生,下同);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研究生;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未受过党纪、政纪等处分;热爱教育工作,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坚持“立德树人”。
2.年龄在三十五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要求: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岗位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①2017届毕业生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②2018届毕业生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在报到录用前必须取得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③原“985、211”高校、“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含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和报考职教专业课教师岗位的,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5.各学科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余杭区教育局2018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二)具体条件
1.不限生源地报考条件:
原“985、211”高校、全国“双一流”高校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研究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应届本科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或综合成绩排名前10%);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特殊教育岗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特殊教育专业应届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2.杭州市区(含萧山、余杭、富阳、临安区)户籍或生源地的报考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本科学院(系)及以上优秀毕业生或在校期间获得学院(系)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的本科毕业生(余杭区户籍或生源地放宽到获得过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3.报考径山、黄湖、百丈等西部乡镇所属中小学校音乐、体育、美术岗位的,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其他条件不作限制。
四、招聘程序
(一)余杭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招聘程序如下:
1.网上报名
时间:2018年1月5日上午9:00至1月10日下午17:00。
方式:登陆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网址:http://jszk.hzyhjy.cn/jszk/),在“招考报名”栏进行报名。
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如实填写本人基本信息;“个人学习工作简历”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上传的照片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照片文件格式为JPG,大小控制在100K以内。
2.资格审查
2018年1月15-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在余杭区社区学院(余杭区南苑街道平吴街2号)进行资格初审,并确认报名情况。规定时间内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作放弃报名。
资格初审时须提供下列材料(考生须按顺序装订好材料的复印件):
(1)网上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两份(考生如要修改报名登记表中的信息需登录报名系统修改后保存信息,重新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切不可直接在WORD中修改登记表内信息);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籍簿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2018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7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和报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5)《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原件;
(6)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8)师范专业毕业生证明(由毕业院校就业指导部门开具);
(9)荣誉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教师招聘过程中如发现资格不符、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生资格。
招聘岗位数与符合报考资格人数的比例:招聘1-2人的为1:3,招聘3-5人的为1:2,招聘6人及以上的为1:1.5。西部学校和职教专业课等紧缺岗位报考比例放宽到1:2。符合报名资格的人数未达到相应比例的,则招聘岗位数相应核减直至取消岗位。
3.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面试采用试讲和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考生课堂教学能力和教师应具备的基本素养。参加同一岗位面试人员超过60人的,面试前进行笔试,按笔试成绩高低取前60名进入面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时间:2018年1月27日。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