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公办学校公开招聘中小学优秀教师公告
根据我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公办学校公开招聘中小学优秀教师(事业编制)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25名,其中:初中教师15名,小学教师10名。招聘岗位、人数及有关要求详见《2018年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公办学校公开招聘中小学优秀教师计划》(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
1、浙江省内的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在职教师;
2、获得过县(市、区)级及以上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及以上荣誉称号或获得过县(市、区)级课堂教学评比一等奖或地市级课堂教学评比二等奖及以上荣誉;
3、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7年4月15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而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公办学校公开招聘中小学优秀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见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和荣誉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所在学校为其交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4、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报名时间、地点:2018年4月15日—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教文体局(嘉兴市城南街道展望路1号经投大厦A楼705室)。
(二)资格审查
由区教文体局组织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经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通知参加面试。
(三)面试
1、同一招聘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2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2、面试采用微型课和专家提问的方式进行,面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体检对象为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教师的,须在面试成绩公布后10天以内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不能提供的作自愿放弃处理。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相等造成入围体检人数超过招聘人数时,则对末位成绩相等的人员另行组织面试确定入围体检对象。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并按有关规定执行。入围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愿放弃体检。
(五)考察
考察由区教文体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六)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www.kfrl.com)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不合格的、自愿放弃或不能提供解除(终止)聘用合同证明的,按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按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到现场报名,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报名,代报人按公告规定,提供报考人员须提供的相关材料,同时提供代报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
2、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3、公告未尽事宜,由区教文体局会同人力社保局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执行。招聘公告、面试成绩、体检、考察、公示等事宜将在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www.kfrl.com)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
咨询电话:0573-82208473、83672397
监督电话:0573-83682362、82228947
附件:1.2018年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公办学校公开招聘中小学优秀教师计划
2.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公办学校公开招聘中小学优秀教师报名登记表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