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宁海县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师资队伍实际,决定面向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1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立志从事宁海县教育工作。服从分配,愿意为农村教育事业作贡献。
2、身心健康,符合从事教育工作需要身体、心理条件。
3、具备从事教师工作的专业技能、组织协调管理和口头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4、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二)范围和对象
1、宁波市生源或户籍(生源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在宁波,户籍以报名当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下同)。其中报考普高地理、初中语文、小学语文、中小学社会(思品)、信息技术、体育、音乐、美术学科岗位的,户籍不限。
2、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报考幼师岗位的,招聘对象为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师范类应届毕业生。
3、报考者须专业对口。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18日-19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5:30。
2、报名地点:宁海县教育局四楼会议室(宁海县跃龙街道人民大道290号)。
3、报名时需提供材料。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期免冠二寸照片一张,并提供填写完整的《2018年宁海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和学校出具的招聘具体条件中对应的相关证明。
4、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及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将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的,向考生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核。
5、各学科报名审核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要求达到3:1,其中普高地理、初中语文、小学语文、中小学社会(思品)、信息技术、体育、音乐、美术学科报名审核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要求达到2:1;不足规定比例的,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
(二)测试
报考人员必须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业务考试。业务考试形式分为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笔试范围为招考岗位对应学科教育教学理论、教材教法和学科专业知识,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
笔试时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考计划数在2名及以下的按1:3,3名及以上的按1:2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入围面试。面试实施3天前,因面试对象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而产生空缺的名额,可在该学科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予以递补。递补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内书面提出放弃面试,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或面试不合格的,均不再递补。
2、面试
面试方式为试讲。试讲内容为报考岗位对应的学科内容,主要考察应聘岗位所需的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课堂教学能力。其中体育、音乐、美术、幼教学科需增加技能测试,试讲与技能测试均采用百分制。有技能测试的学科按试讲60%、技能测试40%比例计算面试总成绩。试讲、技能测试成绩都须达到60分及以上,不足60分者淘汰。
3、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50%加上面试成绩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笔试科目。其中有技能测试的学科,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则按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总成绩、笔试成绩、试讲成绩都相同的,增加笔试科目。
各招聘学科岗位,均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学科计划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不足招聘计划数的按实际人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