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报经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学院根据教育发展的需要,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
浙江商业技师学院位于宁波,是一所以培养商贸服务类高技能人才为主的职业院校。学校为省属事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为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学院设有烹饪系、旅游与酒店管理系、商贸系、公共课教学部四个教学系部,曾获人社部“第十届国家技能人才教育突出贡献奖”、省人民政府“浙江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学院现有一个浙江省技能大师工作室,由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殊荣的戴永明领衔;两个宁波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分别由获宁波市首席工人荣誉的杨晓蝾和浙江省首席技师钱甬领衔,依托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为教学改革、产品研发、技术创新、人才培养等提供平台。我院发起并成立了首个市级学会——宁波菜研究会,协同甬城餐饮行业传承、创新宁波菜。
目前学校有在校生3000余名,全部为高级工、技师培养方向。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试讲、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身体健康、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
(三)具有与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 |
岗位类别 |
人数 |
岗位职责 |
招聘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 |
招聘范围 |
招聘资格条件 |
会计专业教师 |
教师专技(专技十二级) |
1 |
承担财务会计理论及实操教学 |
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会计,会计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面向全国 |
1、具有3年及以上会计专业教学工作经历或企业财务工作经历。 2、具有初级及以上会计职业资格证书或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或(注册)税务师证书或资产评估师证书。 3、年龄35周岁以下。 |
德育教师 |
教师专技(专技十二级) |
1 |
从事德育课教学、学校教学管理和教科研工作 |
教育学原理、教育管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面向全国 |
1、取得中职(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2、具有1年以上学校教学工作经历。 3、年龄40周岁以下。 |
注:1、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学生证、学校推荐表或就业协议,并须于2019年8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2、应聘人员属于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0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报考时也可凭国境外院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19年8月30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上述人员到时未取得的不予录用。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办法:采取网络报名的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9月6日17时
从附件中下载报名表,填完后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凭教育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职业水平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劳动(聘用)合同或养老保险交费凭据、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关岗(职)位工作经历证明、党员身份证明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和近期免冠1寸照片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发至邮箱syjs1234@126.com,邮件主题必须标明“事业单位招聘+应聘岗位+姓名”。
2、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向初审未通过者回复邮件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情况,符合招聘条件的人数与招考岗位数比例达到3:1时,按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人数进入考试程序。符合招聘条件的人数和招考岗位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
1、资格复审
试讲前,招聘单位将对入围人员或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者请携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凭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水平证书、劳动(聘用)合同或养老保险交费凭据、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关岗(职)位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未通过者不能参加考试。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领取《试讲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试讲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
2、试讲
试讲主要测试报考者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试讲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学院一般会提前告知考生试讲的内容;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试讲。
3、成绩
试讲成绩即为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进行试讲加试,按加试成绩排序。
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和考核人员的名单分别于试讲结束后在3个工作日内在浙江商业技师学院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试讲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学院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浙江商业技师学院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被录用人员应在被录用起规定的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被录用人员凡属师范类毕业生的,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时间为2019年12月30日前;其他本次公开招聘被录用人员,须在录用起两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到期未取得的,学校将不再聘用上岗。
(五)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宁波市环城西路南段138号,浙江商业技师学院院办;联系人:徐老师、季老师、陈老师。联系电话:0574-87113668。传真:0574-87114098;邮箱:syjs1234@126.com。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176728,严老师
浙江商业技师学院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