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幼儿园未来发展和教育教学需要,经东阳市教育局、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现将东阳市面向2020应届毕业生招聘幼儿教师的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东阳市实验幼儿园、东阳市第二实验幼儿园。
二、报名条件
1.身体健康,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与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
2.专业对口。
3.2020应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4.户籍不限。
三、招聘名额
学校 |
招聘计划 |
实验幼儿园 |
4名幼儿教师 |
第二实验幼儿园 |
2名幼儿教师 |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幼儿教师素养+试讲+技能测试”相结合的办法。
(一)报名
考生将志愿直接填报到具体学校,每人限报一所学校,填报两所学校报名无效。
1.实验幼儿园
报名时需上交的相关材料、证件,以扫描件或图片的附件形式打包发送到87386549@qq.com,邮件命名格式为:“姓名+学科”。
联系人:蔡老师,联系电话:15257958766。
2.第二实验幼儿园
报名时需上交的相关材料、证件,以扫描件或图片的附件形式打包发送到457952375@qq.com,邮件命名格式为“姓名+毕业年份”。
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0579—89300024;13858966688
报名应提交的材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所在高校盖章有效);
(3)有关荣誉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就业协议书原件;
(5)报名表(附件);
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11日下午17:00。
(二)初审
2019年11月11日将初审结果电话通知本人。
(三)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
1.时间:11月12日早上7点30分--8点30分。
2.地点:东阳市实验幼儿园。
3.报名者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报名所需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逾期作放弃处理,不再受理。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
(四)考试
1.考试组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实验幼儿园统一组织考试。
(1)考试项目:考试以“幼儿教师素养+技能测试+试讲”的方式进行。具体考试内容见考试说明。
(2)考试时间:2019年11月12日上午8:30正式开始幼儿教师素养测试,开考后30分钟未到者取消招考资格。“幼儿教师素养”成绩当场公布,根据“幼儿教师素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下一轮的入围对象,若不足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进入下一轮,成绩公布后进行技能测试+试讲环节,考试时间为一整天。
注:音乐伴奏U盘等。
(3)考试地点:东阳市实验幼儿园
2.考试说明
(1)幼儿教师素养说明(满分100分):现场写作+回答问题+特长展示
①写作(40分):题目由评委确定,时间30分钟。
②现场回答问题(30分):无准备时间,回答评委提问,时间不超过4分钟。
③特长展示(30分):现场回答问题结束后进行特长展示,特长展示时间不超过2分钟。
(2)技能测试说明(满分100分):画画+弹唱
①画画:为儿歌配插图(50分)。由评委抽签或指定产生,时间30分钟。
②弹唱(50分):由评委抽签或指定产生,准备2分钟,弹唱1分钟。
(3)试讲说明(满分100分):试讲内容由评委组现场临时抽签或指定产生,考生备课40分钟,试讲时间不超过8分钟。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幼儿教师素养×30%+技能测试×35%+试讲×35%,考试分项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法)。
4.成绩仅作为本次招考是否录用的依据。
(五)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根据所填报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试讲和技能测试成绩有一门低于70分者(满分100分)不予入围。最后一名总分相同以试讲成绩高者优先入围,当试讲成绩也相同时,以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入围。若技能测试成绩又相同,则加试一题,形式、题目由评委确定,最终择优入围。
1.体检
体检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函》浙
教资中心〔2011〕1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均不予递补体检。
2.考察
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考察不合格或被取消聘用资格及在考察、公示过程中自动放弃的、考察合格公示后自动放弃的,缺额职位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考是否录用的依据。
(六)签约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给予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于2020年8月1日到市教育局人事科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缺额职位不再递补。
考察对象名单公布后至办理录用报到手续期间,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库。
五、其他事项
1.如有特殊情况需有变动说明的,请关注《东阳市人民政府网(教育局公告公示栏目)》《东阳人才网》。
2.已经签约的毕业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就业协议无效,不得参加教师聘任:
(1)在报名、考试、体检或政审等环节被查实有弄虚作假或舞弊行为的;
(2)2020年8月1日前未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
(3)签约后在试用期一年内未能取得教师资格的延迟转正,三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予以解聘(计算时间从录用报到之日计算)。
3.本次招聘工作坚持“两公开一监督”原则,严格掌握条件和操作程序,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做到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禁徇私舞弊,对违反纪律的人和事按规定严肃处理。
4.本公告由东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阳市教育局共同研究决定。
东阳市教育局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