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2016年已招聘录用的新教师,请在7月29日、8月1日两天内到我科报到(因新教师培训将于8月2日开始,非舟山本岛教师请在8月1日报到)。报到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关人员还需携带下列证件:
1、应届毕业生持报到证。
2、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持教师资格证书。
3、已经工作的人员需衔接工龄的持有关证明:
(1)劳动合同原件(合同期间离开单位的要提供解聘合同)。如有两份以上合同的,第一份合同与第二份合同日期必须对接。
(2)养老保险手册及养老保险缴费明细单,非普陀的要将养老保险转到普陀。养老保险缴费必须在同一单位缴满12个月以上。少于12个月的,不能计算工龄。
(3)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复印件)。
(4)原工作单位工资单(复印件,每年1月和12月各1张)。
(5)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还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所有复印件均须提供材料单位盖章。
4、新教师培训于8月2日开始,上午8:00前到沈家门小学教师会议室报到。外地新教师的住宿由区教师进修学校安排。
5、报到地址:普陀区东港街道昌正街169号2号楼5楼513室(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尚有不清楚问题可向我科咨询,咨询电话:0580-3015454、3015643。
特此通知。
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201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