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直接招聘教师公告(2020.7.22)
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所属杭州高新实验学校等8家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面向2020届应届毕业生和在职教师,直接考核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4名。根据杭州市《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滨江区《关于区教育系统引进高层次和紧缺人才的实施意见》(区办[2016]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本次招聘被录用人员均列入事业编制。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及其它情况详见附件1:《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计划表(2020.07.22)》。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以下两类人员:
(一)2020届应届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并且毕业时能如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并且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省级师范生技能大赛一等奖等奖项或省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党员)、优秀学生(党、团)干部等荣誉称号的毕业生。
2.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的毕业生。
3.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符合下列五类条件之一:
(1)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生。
(2)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和浙江省重点建设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并且本科毕业于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或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
(3)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和浙江省重点建设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并且大学期间获得过校级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党员)、优秀学生(党、团)干部等荣誉称号,或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50%。
(4)普通高校毕业生,并且大学期间获得过校级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党员)、优秀学生(党、团)干部等荣誉称号,或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20%。
(5)普通高校学前教育方向毕业生。
4.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符合下列三类条件之一:
(1)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生,并且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党员)、优秀学生(党、团)干部等荣誉称号,或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50%。
(2)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和浙江省重点建设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并且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党员)、优秀学生(党、团)干部等荣誉称号,或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20%。
(3)普通师范类高校或浙江省内高校毕业生,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党员)、优秀学生(党、团)干部等荣誉称号,且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10%。
5.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公)费师范生。
(二)在职教师
1.具有丰富的学校管理经验或教育教学经验,年龄在50周岁(1970年7月1日后出生)以内的省功勋教师或省特级教师等荣誉称号的在职教师。
2.具有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班主任、省优秀班主任、省教坛新秀、省春蚕奖等荣誉获得者,年龄在45周岁(1975年7月1日后出生)以内在职教师。
3.具有地市级教坛新秀、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或者获得过由教育行政部门、业务部门组织的省级优质课评比一等奖、省级教师(班主任)基本功竞赛一等奖等奖项,年龄在40周岁(1980年7月1日后出生)以内的浙江省范围内在职教师。
4.具有县区级教坛新秀、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年龄在35周岁(1985年7月1日后出生)以内的杭州市范围内在职教师。
三、招聘条件
除符合上述招聘范围外,应聘人员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
(三)应届毕业生须年龄在35周岁以内。
(四)身体健康,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五)非高级职称的教师在报考时须具有事业编制身份。
(六)根据人社部、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等精神,具体要求如下:1.2020届本专科毕业生报考教师岗位(不含职教专业课),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在1年试用期内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2.2020届毕业研究生报考教师岗位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聘用后两年内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四、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委托报名。应聘者请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报名所需材料(见附件2:《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教师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到招聘单位现场投递,并进行面谈。
报名时间为2020年8月4日9:00—15:30。
注意事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资格。
五、面试考核
初选
由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料审核,符合报名条件人员超过招考数3倍的,招聘单位可通过报名资料量化考评、笔试、现场问答等形式进行初选,初选方案由招聘单位制定,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不超过3倍的,报名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面试考核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直接淘汰。面试结束后,在面试考核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对象。
六、考察和体检
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体检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费用自理。考生如患有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等的,应向体检医生说明,如隐瞒不报,一经发现,不予聘用或解除人事聘用关系。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七、公示及聘用
根据面试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滨江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hhtz.gov.cn)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
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一)逾期不能报到。
(二)经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不能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的。
(四)港澳台、国外留学回国人员及中外合作大学毕业生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报名时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的2020届毕业生(招聘条件第6条第1、2款)被聘用后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姚老师,87702425;郑老师,87702530(工作日)。
附件:附件1: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直接招聘计划表(2020.07.22).xls
附件2: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教师报名所需材料清单.doc
附件3: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4: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教师亲属关系申报表.doc
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
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