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衢州学院关于2020年衢州市实验学校教育集团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优秀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衢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衢州市实验学校教育集团优秀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0年衢州市实验学校教育集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教师5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中小学校优秀教师,户籍不限。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愿意履行教师义务,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思想政治素质好,身心健康;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为1984年8月7日后出生,高级职称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为1974年8月7日后出生;
3.参加招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荣获省特级教师、省(市)级名师、拔尖人才、教坛新秀、市学科带头人、县(市)区优秀教师等综合性荣誉;
(2)荣获地市级优质课一等奖及以上奖励(须和招聘学科相符,不含新生代、农村片等);
(3)荣获地市级模范班主任、优秀班主任等荣誉或班主任基本功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严格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20年7月31日通过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rsj.qz.gov.cn/)、衢州人才网(网址:www.qzrcw.com)、衢州教育网(网址:http://jyj.qz.gov.cn)、衢州学院网(网址:http://www.qzc.edu.cn)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本次招聘采用线上邮件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时间:2020年7月31日-8月7日
报名邮箱:1160412664@qq.com
报名咨询电话:0570-2910019
报名需填报材料:
(1)填写《衢州市实验学校教育集团公开招聘优秀教师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荣誉及获奖证书等的原件扫描件。
以上材料汇总压缩至一个文件夹,以“姓名+报考岗位”命名,发至指定邮箱。
2.按照岗位设置政策规定,对具有相应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进入单位后应根据单位岗位情况进行聘任,若不愿高职低聘的,不得参加报考。
(三)资格审查
衢州学院和衢州市实验学校教育集团负责审核报名材料和报名资格,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均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以电话、短信等形式通知。报名人数不足1:3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四)面试
本次报考岗位以课堂教学面试形式,测评应试者的专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及适岗性等基本素质。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
面试地点:衢州市实验学校(衢州市讲舍街26号)。
面试的命题和组织工作由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衢州学院、衢州市实验学校教育集团统一组织实施。
(五)考核和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5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及衢委办〔2007〕90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和标准执行。主要考核人选与岗位的适应度及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并听取单位意见。入围考核人员须在公布名单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所在单位同意考核的书面证明,逾期未提交的,视作放弃考核资格。
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情况,择优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考核、体检或考核、体检不合格可依次递补。
考核、体检工作由衢州学院和衢州市实验学校教育集团组织实施。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衢州学院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决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
(七)聘用
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规定执行。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同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入围面试须书面报告所在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由本人与所在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
六、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衢州学院纪委监督下组织开展。在整个招聘过程中,要严肃考风考纪,杜绝徇私舞弊的现象,自觉接受考试对象、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要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拟参加考试人员考前14天内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健康状况申报异常、未取得健康码或健康码不全是绿码、与新冠肺炎相关人员(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阳性检测者)有接触史、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新冠病毒核酸或特异性抗体检测阳性的,需按疫情防控要求报告和请假,不能参加本次招聘。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和招聘资格。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2.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环节。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3.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反映(电话:0570-3081906、3087081),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附件:
1.2020年衢州市实验学校教育集团公开招聘优秀教师计划表.docx
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衢州学院
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