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面向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事业编制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
为确保我市教育事业稳步发展,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根据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师资现状和2021年教师招聘计划,经商市有关部门同意,决定面向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指标
本次共计划招聘事业编制中小学(幼儿园)教师86名,分两个批次进行,其中第一批次计划招聘31名,第二批次计划招聘55名(若第一批次的招聘计划数未完成,按第二批次招聘方式继续招聘)。招聘岗位、指标详见《余姚市面向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分布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三、招聘对象
(一)高考第一段录取的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师范类毕业生(全国重点高校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受师范类限制)。
(二)本科为师范类毕业或研究生为教育类专业的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研究生(全国重点高校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研究生不受本科师范类和研究生教育类专业限制)。
(三)第二批次招聘的小学语文、小学音乐、初中信息技术岗位允许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本科毕业生和高考第一段录取的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第二批次招聘的职高专业、小学体育、学前教育(1)岗位允许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第二批次招聘的学前教育(2)岗位允许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优秀专科毕业生报考。
(四)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
(五)符合上述四类学历要求且仍处于择业期的的2019届、2020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允许报考。
四、报考条件
(一)政治条件: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并安心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服从组织工作安排,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惩处记录。
(二)年龄条件:1990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三)生源地和户籍条件:浙江省生源或户籍(研究生和职高专业岗位应聘者生源地和户籍不限)。生源地须提交高中毕业证书予以界定。户籍入户时间截止2020年9月30日。
(四)专业条件: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学科对口。
(五)其他条件:详见招聘岗位分布表备注栏要求。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查、测试、体检、考核等办法择优聘用。具体程序及办法如下:
(一)报名
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进行。
1.网上报名:
(1)第一批次:时间为2020年10月21日--26日。
(2)第二批次:时间为2020年11月10日--16日。
应聘者在规定时限内,登陆“余姚市事业编制教师招聘报名系统”(http://101.201.143.80:8005/ytxt/login.aspx),注册成功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并保存提交。
2.现场确认:
(1)第一批次:时间为2020年10月28日8∶00—11∶00,地点为金华市蝶来原素酒店(金华市婺城区新狮街道玉泉东路29号)。
(2)第二批次:时间为2020年11月19日(9∶00—11:00、13:30--16∶30),地点为余姚市社区学院(余姚市大黄桥南路438号)。
应聘者到达确认现场后,在相关岗位报名处接受现场资格审查。审查须提交的材料:《余姚市面向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表》(附件2)、《考生健康申报表》(附件3)、身份证、户口簿或高中毕业证书、学生证(处于择业期的2019届、2020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就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每位应聘者只允许选择同批次的一个岗位报考,因招聘岗位错填、漏填造成的报名不成功,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4. 第一批次的招聘落选者允许报考第二批次的招聘岗位。
5.准考证说明:本次招聘不发准考证,参加各环节的测试和体检时须随带本人身份证。
(二)测试
第一批次的招聘测试含综合能力测试、笔试、模拟上课三个环节;第二批次的招聘测试含笔试、面试两个环节。
※第一批次招聘测试
1.综合能力测试
(1)对象: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
(2)时间和地点:2020年10月28日13:00—17:00在金华市蝶来原素酒店(金华市婺城区新狮街道玉泉东路29号)进行。
(3)综合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养(包括教育教学观念、举止仪表、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心理素质、才艺特长、在校学习表现等)。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人员。
2. 笔试
(1)对象:在综合能力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椐综合能力测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指标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对象,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的全部入围,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入围。
(2)时间和地点:2020年10月28日19:00—21:00在金华市蝶来原素酒店(金华市婺城区新狮街道玉泉东路29号)进行。
(3)笔试主要测试学科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等综合知识,成绩采用百分制。
3.模拟上课
(1)对象:笔试对象。
(2)时间和地点:2020年10月29日8:00在金华市蝶来原素酒店(金华市婺城区新狮街道玉泉东路29号)进行。
(3)模拟上课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课堂教学能力。应聘者准备时间45分钟,模拟上课时间15分钟,成绩采用百分制。
4.签约
(1)签约人员确定方法:所有测试环节结束后,根椐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30%+笔试成绩×30%+模拟上课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1:1的比例(比例内最后一个名次出现并列分的,模拟上课成绩高者优先;若模拟上课成绩也相同,综合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也相同,则采用笔试形式加试,成绩高者优先;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签约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若有放弃签订就业协议书者,则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签约时间和地点:2020年10月29日14:00在金华市蝶来原素酒店(金华市婺城区新狮街道玉泉东路29号)进行。签订就业协议书后,签约人员因体检、考核等环节不合格,则签订的就业协议自行解除。
※第二批次招聘测试
1.笔试
(1)对象: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
(2)时间和地点:2020年11月21日9:00—11:00在余姚市社区学院(余姚市大黄桥南路438号)进行。
(3)笔试主要测试学科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等综合知识,成绩采用百分制。
2. 面试
(1)对象:在笔试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指标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的全部入围,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入围。
(2)时间和地点:2020年11月22日在余姚市社区学院(余姚市大黄桥南路438号)进行(需技能测试的岗位、面试地点于现场确认时告知)。
(3)形式:①无技能测试岗位的面试采用模拟上课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课堂教学能力。应聘者准备时间45分钟,模拟上课时间15分钟,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人员。② 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学前教育、职高专业等岗位的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加技能测试(现场确认时告知权重及技能测试的相关要求),成绩采用百分制,面试总成绩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人员。
3. 签约
(1)签约人员确定方法:所有测试环节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椐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总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1:1的比例(比例内最后一名测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采用笔试形式进行加试,成绩高者优先;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签约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若有放弃签订就业协议书者,则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签约时间和地点:2020年11月23日9:00在在余姚市社区学院(余姚市大黄桥南路438号)进行。就业协议书签订后,签约人员因体检、考核等环节不合格,则签订的就业协议自行解除。
(三)体检
第一批次岗位体检对象和第二批次岗位体检对象一并组织体检。因体检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可在同一招聘职位按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测试总成绩相同,则按上述确认签约人员办法确认递补人员),其余情况一律不予递补。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主要考察被考核对象的德才表现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对在招聘中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参与邪教组织,或受过各类行政及党团处分、治安刑事处罚的,考核确定为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淘汰,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五)聘用
1.考核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者凭就业协议书和毕业派遣报到证,正式签约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2.拟聘用人员逾期不按规定报到的,或不能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规定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的、国(境)外留学毕业生不能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认证的相关学历学位证书的,或拟聘用人员不服从教育局统一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3.凡定向招聘的岗位有两个及以上定向学校的,拟聘用人员按测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定向招聘学校。统招岗位的聘用学校在正式签约时予以公布,由拟聘用人员按测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学校。若同一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的测试总成绩相同,则抽签确定优先选择权。
4.新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和人事代理,并实行为期一年的见习期。无教师资格证书的聘用人员须在聘用起两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届时仍未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见习期满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并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并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定级。
5.新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对象相关说明
1.全国重点高校毕业生说明
全国重点高校毕业生指:“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生、“世界一流学科建设”的该学科毕业生。
2.高考第一段录取说明
(1)普通类:高考成绩达浙江省普通类一段分数线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届本科应届毕业生;高考成绩分别达浙江省文科或理科第一批分数线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的2019届或2020届毕业生。
(2)音乐类:高考当年列入浙江省全日制普通高校音乐类招生计划第一批录取院校音乐类本科的毕业生。
3. 择业期说明:
未就业择业期毕业生认定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1)未办理过毕业生派遣手续(报到证),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在社保系统中没有以单位名义参保的缴费记录;(2)持有毕业学校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若遗失需要毕业学校出具相关证明;(3)个人档案应保管在毕业学校、人才市场或就业服务中心。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要求2018年10月1日后毕业。
七、招聘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说明
本次招聘所有工作环节都按本地疫情防控需要采取相关防控措施,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视为缺考。请考生关注余姚市和金华市的疫情防控政策以及余姚教育信息网发布的有关信息。
八、本简章由余姚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4-62813278、62827665、62821526、62816978、62825615;监督电话:0574-62778812、62831999(上述电话请在工作时间联系)。
附件1:《余姚市面向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分布表》
附件2:《余姚市面向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表》
附件3:《考生健康申报表》
余姚市教育局
2020年10月16日
余姚市面向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事业编制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