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和《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浙江省临安中学实际,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学科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此次共招聘教师14名,经招聘被正式聘用人员均列入事业编制管理。具体招聘岗位信息见《2021年浙江省临安中学公开招聘专任教师计划》。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1.在职教师,指在职在编公办教师或非事业编制教师。
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奥林匹克竞赛金牌获得者指导教师;(2)省特级教师;(3)全国数学、物理竞赛一等奖获得者指导教师;(4)杭州市级教坛新秀及以上荣誉。在编公办教师不限户籍。其中“非事业编制教师”指具有浙江省户籍,在浙江省范围内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开办的中学任教且现仍在任教的教师,以签有正式劳动合同及缴纳的养老保险为依据(《浙江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年龄要求一般为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1日以后出生);奥林匹克竞赛金牌获得者指导教师、省特级教师、全国数学、物理竞赛一等奖获得者指导教师,年龄可放宽到52周岁以下(1968年3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再适当放宽。
2.应届毕业生: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并且毕业时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的2021应届毕业生。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研究生;(2)获得省(校)级优秀毕业生、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等荣誉称号或综合成绩排名在前50%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3)部属师范大学、省属重点建设师范大学第一批录取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除符合上述招聘对象范围外,应聘人员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教师工作;
4.学科要求按学历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学科报考对应的学科。
5.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
(1)2021届本科毕业生在报到聘用前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应聘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2021届毕业研究生报考教师岗位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在聘用后两年内(2023年7月底前,下同)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2)其他招聘对象报考教师岗位,报名时必须具备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专业条件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和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实施公开招聘。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3月2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
报名方式(选其一):
1.现场报名: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报名所需材料(详见附件2)到浙江省临安中学(临安区锦北街道集贤路198号)现场报名。
2.在线报名: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所需材料(详见附件2)发送至邮箱282074832@qq.com并电话联系确认(电话号码:13735550868)。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资格审查环节贯穿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情形的,将取消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二)考核
本次招聘采用考核方式进行,考核方案须经区教育局同意并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在区教育局指导下由浙江省临安中学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统一进行考核,一般采用课堂教学、模拟教学、交流问答、实际操作、笔试等方式进行,考核时间、地点及疫情防控要求由浙江省临安中学另行通知。考核总成绩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成绩不合格的直接淘汰。考核结束后在考核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三)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执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者如患有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等,应向体检医生说明,如隐瞒不报,一经发现,不予聘用或解除聘用合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在该岗位考核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在该岗位考核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四)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通过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临安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期内无异议或有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浙江省临安中学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服务期须满5年(含试用期)。聘用时未取得相应毕业证书、适用的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取消聘用资格。报名时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的,在聘用后两年内未取得适用教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1.人才政策根据区有关文件执行。
2.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及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均在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www.linan.gov.cn)“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板块、临安教育网(http://www.linan.gov.cn/jyj)和临安教育微信公众号同步发布。
4.应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级疫情防控需求,具体要求以用人单位通知为准。
5.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杭州市临安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公务员招考录用办法。
咨询电话:0571—63722237;13735550868,方老师
监督电话:0571—63805979
附件:附件1:2021年浙江省临安中学公开招聘专任教师计划..xlsx
附件2:2021年浙江省临安中学公开招聘专任教师报名所需材料清单.docx
杭州市临安区教育局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