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新疆班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新疆班管理和教育教学水平,决定公开招聘熟练掌握汉语和维吾尔语的事业编制“双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指标
男教师岗位1名。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熟练掌握汉语和维吾尔语;
3.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志愿从事教师工作;
4.具有教师职业所需要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口头表达能力强,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三、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维吾尔语相关专业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同时取得学位),户籍不限。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络报名时间:2015年12月4日至12月11日。
2.报名者填写《浙江省慈溪市教育局公开招聘2016年维汉双语教师报名表》(附件)于12月11日下午4:00前发送到邮箱:124617714@qq.com,逾期不再受理。网络报名初审合格人员进行现场确认。
3.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12月14日9时至11时。逾期不再受理。
4.现场确认地点:宁波行知中等职业学校(浙江省慈溪市北外环线浒崇公路西)行政楼校务办。
参加确认者随带《浙江省慈溪市教育局公开招聘2016年维汉双语教师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推荐表及就业协议书、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2张。
(二)考试
报考人员必须参加由慈溪市教育局组织的面试。
1.面试时间:2015年12月15日(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宁波行知中等职业学校旅游系一楼会议室。
3.面试内容:分别用汉语与维吾尔语回答问题。问题范围为教育教学理念、学生管理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不足60分者,视作面试不合格,直接淘汰。
(三)体检
体检时间:2015年12月16日(具体时间、地点与面试成绩同时公布)。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招聘指标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市教育局承担。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可在该岗位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四)考察
主要考察被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和应聘资格条件等。考察方式为查阅档案、了解考生在校期间表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察确定为不合格。
1.曾有严重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
2.曾受到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处分、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处分的;
3.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或近两年内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4.曾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以及参与赌博赌资较大,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或曾组织、利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5.曾被有关部门认定参与邪教、吸毒、色情、盗窃、贪污、贿赂、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6.受行政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受党、团内警告未满一年或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在高校学习期间受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或受记过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7.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在招录过程中有违纪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
8.根据有关规定有不宜录用为事业人员的其它情形。
(五)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在慈溪教育网公示7天。如面试成绩相同,则以报考人员最高学历高者排位在前;如学历相同,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后确定排位。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期间有异议经核实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其他规定
1.聘用单位为宁波行知中等职业学校。聘用人员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报到证办理录用报到。聘用人员因不能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的或逾期不报到的、有考察不合格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2.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符合岗位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应在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在试用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
3.至少在聘用学校服务满五年。
4.考试成绩等有关信息在考试现场公布,也可登录慈溪教育网(http://www.cixiedu.net)查询。
5.咨询电话:0574-63232008、63232009(请在工作时间联系)
附件:浙江省慈溪市教育局公开招聘2016年维汉双语教师报名表
慈溪市教育局
2015年11月24日
浙江省慈溪市教育局公开招聘2016年维汉双语教师报名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