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2021年应届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通过选拔升入普通本科院校学习(以下简称“普通专升本”)的工作,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区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21〕2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选拔对象
普通专升本的招生选拔对象为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按政策录取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学生)。
二、选拔条件
(一)基本素质。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较好的专业素质。
(二)学习成绩。在校学习期间已修完高职高专教学计划(最后一个学期除外)规定的课程并且考试(查)成绩合格,所有考试(查)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的前 60%以内。
(三)优先选拔条件。在满足基本素质和学习成绩要求的情况下,入选世界技能大赛集训队队员的学生,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广西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和广西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获自治区级一等奖(金牌)或国家级三等奖(铜牌)及以上奖项的学生,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及我区选拔赛,获区赛金奖及以上奖项项目团队排名前 5的学生,获得自治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称号的学生,获得自治区教育厅认定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不占下达计划指标直接升本。在同等条件下,获得上述相关比赛其他奖项或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荣誉称号的学生优先选拔。
(四)退役大学生士兵选拔条件。在满足基本素质要求的情况下,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5〕3号)精神,对在校期间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如果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者,在完成高职高专学业后可直接升本;如没有立功奖项,在完成高职高专学业后,其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前 60%以内的可直接升本。
(五)高职高专学习期间受到纪律处分尚未解除的,不予选拔。
三、接收专业和学费
序号 |
系别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费 |
1 |
信息工程系 |
080703 |
通信工程 |
四年 |
15000/生.年 |
2 |
08090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四年 |
15000/生.年 | |
3 |
电子工程系 |
080701 |
电子信息工程 |
四年 |
15000/生.年 |
4 |
080801 |
自动化 |
四年 |
15000/生.年 | |
5 |
机电工程系 |
080202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四年 |
15000/生.年 |
6 |
080601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四年 |
15000/生.年 | |
7 |
管理系 |
120801 |
电子商务 |
四年 |
14500/生.年 |
8 |
120204 |
财务管理 |
四年 |
14500/生.年 | |
10 |
设计系 |
130502 |
数字媒体艺术 |
四年 |
17000/生.年 |
注:我校住宿费为1350元/生·年。
办学地点: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花江校区。
四、入学资格审查
严格入学资格复查,对招录的普通专升本新生开展前置学历资格复核,入学前仍未取得专科毕业证的学生自动取消入学资格。对学生的录取通知书、录取名册、毕业生纸质档案、电子档案、身份证和本 人进行“六对照”,认真核验学生照片、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等关键信息,入学时充分利用现在信息技术手段,建立“身份证识别+人 脸识别”信息对比系统,严格对比新生姓名、身份证和人像信息,严 防冒名顶替等违规违法行为。
五、教学与学籍学历管理
按“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通知选拔升入我校的学生,学校将根据学生在高职高专阶段的学习情况,单独制定培养方案,以单独编班教学为主、插班教学为辅的原则,组织教学。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的学生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