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商学院2023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依法治招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2023年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3年全日制专升本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基本信息
第四条 学校名称:郑州商学院
第五条 国标代码:14040
第六条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以本科教育为主,兼有专科教育
第八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巩义市紫荆路136号
第九条 学校概况:郑州商学院是由豫籍台湾著名教育家王广亚博士为回馈桑梓、贡献家乡教育事业,于2004年捐资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合作举办的独立学院,2012年转设为普通本科高校,2018年更名为郑州商学院。
第十条 学历证书:本校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符合规定者,颁发郑州商学院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对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者,颁发郑州商学院学士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内容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8号)以及《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研究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带领下,负责学校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
第十三条 学校纪委全程参与监督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实施阳光招生,切实保障考生公平竞争权利。
第四章 招生规则
第十四条 外语语种:新生入校后均以英语安排外语教学。
第十五条 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六条 男女生比例:各专业录取男女生比例不作限制。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 经报河南省发改委、财政厅和教育厅备案,2023年学校收费标准如下:
(一)学费: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专业学费为16800元/学年/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工程管理、土木工程、工程造价专业学费为15800元/学年/生;其余专业学费均为14800元/学年/生。
(二)住宿费:1500元/学年/生。
第六章 奖助学金情况
第十八条 学校制订有以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为主体,勤工助学、学校成绩优秀奖学金、学校学业进步奖学金为补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助、贷、勤、减、免”六位一体的资助体系,保证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放弃学业。其中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以申请12000元;国家助学金按照不同情况,可申请4000元/生/年,3300元/生/年,2600元/生/年三档;另外学院勤工助学补贴标准为240-280元/生/月。在校期间表现优秀的困难学生,还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成绩优秀奖学金按照不同情况,可申请1000元/生/学期,500元/生/学期,300元/生/学期三档;学业进步奖学金按照不同情况,可申请200元/生/学期,150元/生/学期,100元/生/学期三档。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相悖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郑州商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1-64561666
传 真:0371-64561286
学校网址:https://www.zbu.edu.cn
电子邮箱:zzsxyzs@163.com
通信地址:河南省郑州巩义市紫荆路136号
邮政编码:451200
招生微信公众号:郑州商学院招生办公室